为加强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近日,江苏省5部门联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并结合江苏实际提出要求,在保证安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激发农民自主改善居住条件的积极性。

在规范农房建设管理方面,《指导意见》强调要求全省各地常态化开展农房特别是对用作经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和违规改扩建等重点农房安全隐患巡查整治,将农村住宅用作经营、公共服务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指导意见》最大亮点是尊重农民意愿,结合地方财力及农房、村庄实际,自下而上、稳妥有序推进农房改善。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崔曙平说:“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将质量安全监管贯穿农房选址、设计、建造、使用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各个环节,在保证安全、符合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放宽建筑层数限制和高度控制。”

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抓手,江苏省在苏北地区农房改善行动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全省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明确了农民主体自我更新、政府支持分类施策等三个原则,省内不少地方出补贴、给政策、帮设计。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将助力农房改善“再提速”。

农房不仅可以自住,也可以“生财”。《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探索闲置农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规盘活利用,用于发展民宿、创客空间等适宜产业,增加村集体和农民财产性收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马海涛说:“我们省将按照‘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重点区域,加快完善闲置农房公开流转市场机制,明确发展路径,提高盘活利用效益。”

(记者/尹美又 许宸 章斌炜 俞铭义 郝朦 刘康亮 路眀杰 编辑/王烨)

来源: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