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兰州公安交警发布开学季交通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们,始终牢记“牢牢把孩子交通安全的主动权把握在自己手上”的理念,引导教育孩子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步行篇

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要靠道路右侧行走。过马路前,请先停下观察路口交通情况。观察路口信号灯,按照指示通行,同时必须走斑马线或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快步通过。不在路上追逐打闹、不在路上低头看书或玩手机、不翻越隔离护栏。

骑行篇

根据相关规定,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务必戴好安全头盔。骑行时应遵循右侧通行原则,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的,应在车行道右侧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不得在人行道上骑行,不得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乘车篇

乘坐校车或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在车站排队候车,待车辆进站停稳后,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依次有序上车,不要拥挤和抢占座位。下车时,观察周边是否有通行的车辆或非机动车,确认安全后再下车。下车后,要尽量利用附近的人行横道过马路,不要急于从公交车的前面或后面横穿道路。

乘坐私家车时,12岁以下的儿童要坐在后排;不满6岁的儿童要在后排乘坐儿童安全座椅,6至12岁的儿童要坐在后排的安全坐垫上,系好安全带。下车开车门时要观察后方车辆及行人,扶好车门,慢开车门,以免碰撞车辆、行人。

注意:乘车时,要扶好扶手,不要嬉戏打闹、随意离开座位,切勿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以免被车外的异物碰撞,发生危险。同时谨防“开门杀”事故与“鬼探头”事故。

兰州公安交警提醒:

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看护,并告诉孩子不在交通要道、停车场或社区出入口等交通状况复杂的位置停留;不在行驶、停止的汽车前后、周围逗留、玩耍、追逐。带低龄孩子出门,应紧握住孩子的手腕,牵着手有可能会被孩子突然挣脱,只有握住手腕才能确保安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颜维俊

责任编辑:张军

来源: 观澜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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