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沧州中心城区步行与自行车交通专项规划》《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两大专项规划(草案)完成公示,为中心城区打造慢行友好型城市与街道、提升停车设施供给等提供了依据。规划期至2035 年。
城市道路慢行系统效果图
打造慢行友好型城市与街道
慢行友好型城市与街道,是以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方式为核心,注重人性化设计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空间。其目标是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便捷的环境,鼓励人们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促进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针对慢行不连通、不安全、不舒适等问题,我市以中心城区慢行指数评估为依据,将打造慢行友好型城市与街道,实现沧州市低碳、健康、活力慢行发展目标。《沧州中心城区步行与自行车交通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沧州中心城区内,石黄、京沪、京台高速公路所围合的区域,叠加新华区、运河区行政辖区,总面积343.24平方公里,包括新华区、运河区行政辖区和沧县杜林镇、捷地回族乡、纸房头镇、汪家铺镇、风化店乡、姚官屯镇部分村镇土地。
根据规划,步行道路网络将规划六横六纵一级步行道,保障行人优先路权与环境需求,严禁机动车占压步行道停车;规划五横七纵二级步行道,保障行人交通空间与基本环境需求;以社区尺度步行为主,规划三级步行道满足沧州市民短途通勤和健身需求。
骑行道路网络将规划六横七纵一级自行车道,主要承担通勤联络、到发集散等多种复合型功能;规划六横八纵二级自行车道,连接和服务道路两旁的建筑区域,方便人们在周围的区域之间骑行;规划三级自行车道满足沧州市民短途通勤、通学骑行需求。
低碳慢行友好示范区,将建设打造慢行友好型公园、慢行友好型学校、慢行友好型住区、慢行友好型商圈。核心区通学优先区与校前保护段规划:划定通学优先区与校前保护路段,校前保护段的通学道路分为路、街、巷三个层级。具体控制指标包括限速30公里/小时、道路宽度标准、警示立牌间距、地面彩色铺装、交叉口过街设施及自行车道和人行护栏与护学步道设置等。运河骑行与人行道路优化规划:结合大运河国家步道建设项目,对运河堤顶路慢行路网进行优化,包含改造过街设施、新建自行车桥梁、建设健康单车系统与骑行驿站等。
运河骑行与人行道路优化规划图
增加停车设施供给
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停车难问题也愈发凸显。规划建设供需相适、布局合理、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绿色低碳、群众满意的城市停车系统,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大事,将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有力支撑。
《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规划范围为:京沪高速公路、石黄高速公路和京台高速公路所围合区域,总面积343.24平方公里,包括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和沧县、青县部分用地。
中心城区路外公共停车场规划:按照“建成区挖潜补缺,新建区精准供给,合理引导交通”的总体思路,对现状设施规模短缺或布局不平衡的地区进行补充,缓解重点地区停车矛盾。已建成小区以及医院、学校周边、商业区等重点地区通过贴近需求规划建设独立占地公共停车场及利用相关用地新增兼容性公共停车场,提升地区停车泊位供给水平;医院、学校周边、商业区等重点地区在上述类型公共停车场基础上,通过医院内部扩容、操场空间复合利用、商业区停车共享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出行车位供给水平;公共交通服务覆盖不足区域通过建设独立占地及兼容性公共停车场,提升路外公共停车场供给,满足小客车出行停车需求。
中心城区道路停车位规划:将强化城市街道U型空间停车管控,规范和优化建筑退线空间停车秩序。停车泊位应严格管控,通过明确限停路段和区域,进一步加强路内停车管理,形成“停车入位”的驾驶理念。
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共享规划:将探索通过多样化手段推动事业单位、城市公共场馆以及其他公共建筑停车设施对外开放服务。提高停车泊位共享共用效率。老旧建筑停车设施增容规划:老旧小区将结合交通组织,充分利用道路空间、通道空间,增设停车位,同时保证应急救援车辆通行。同时挖掘楼前、楼间空间,保障车位与住宅间距,减少对住宅的噪音、光照干扰,保证人行空间。有条件的医院,将通过立体空间挖潜的方式在医院内部增建机械式停车楼、自走式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实现医院内部停车资源扩容。
来源:沧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