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报告显示‘一切正常’,为何一年半后竟确诊癌症晚期?”这起看似矛盾的医疗纠纷,近日在广州天河法院的判决中揭开了真相。
2019年11月,某公司员工陈某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时,慈某门诊公司出具的胸部CT报告赫然标注“双肺未见异常”。
然而2021年4月,当他再次体检时,影像检查却提示左上肺存在实性结节灶,最终在肿瘤医院确诊为ⅢA期肺癌。这场“迟到”的诊断,不仅让患者错失最佳治疗时机,更引发了一场关于体检机构责任的司法较量。
司法鉴定显示,早在2019年首次体检时,陈某肺部已存在12.5mm×12.3mm的实质性结节,但体检机构未能识别这一明显病灶。医学专家指出,早期肺癌的五年生存率可达80%以上,而确诊时已属晚期的陈某,生存率骤降至不足30%。
这种“漏诊”直接导致患者治疗成本增加约18.3万元,更造成不可逆的健康损害。面对患者35.6万元的索赔诉求,体检机构曾以“健康体检非临床诊疗”为由抗辩,强调两次体检间隔长达18个月,主张病情恶化系患者自身疏忽所致。
然而法院的判决颠覆了这种认知。主审法官林灶棋明确指出:“体检虽不以治疗为目的,但医务人员注意义务不应低于临床诊疗。”判决书援引《民法典》第1221条,认定体检机构未达到“当时医疗水平应尽的诊疗义务”,需对漏诊承担75%的赔偿责任。
13.7万元的赔偿金额背后,既包含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支出,也体现了对患者精神损害的司法救济。耐人寻味的是,涉事体检机构曾以“肿瘤早筛查”作为宣传卖点,这种商业承诺与专业能力的落差,成为法院认定其过错的重要依据。
这起案件暴露出民营体检行业的深层隐患。部分机构为追求经营效率,存在影像医师资质不足、设备分辨率不达标、报告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
法官特别提醒,体检报告不仅是健康证明,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书,机构应当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对8mm以上肺结节必须进行多维度分析。
而对公众而言,选择体检机构时需重点核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医师执业范围、设备型号等关键信息,保留原始影像资料以备复查。
“体检正常”与“癌症晚期”的戏剧性反转,敲响了全民健康管理的警钟。当我们把生命托付给体检机构时,不仅是在购买服务,更是在进行一场关乎生死的信任交付。此案判决确立的司法标准,既为行业划定了责任红线,也为公众维权提供了法律武器。
下一次体检,您会仔细核对报告上的每个数据吗?当“未见异常”四个字映入眼帘时,是否还会毫无保留地相信?这或许是我们每个人都该思考的健康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