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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说,随着反腐力度的增强,一般的贪腐新闻根本吊不起我的胃口。
但这个官员,还是成功引起了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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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张红力。
2025年2月1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红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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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2011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红力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7亿余元。
张红力在2011年至2022年这12年里,在工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这一个岗位上就敛财1.77亿余元,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职务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一个副部级干部,受贿1.77亿,无论是论官级,还是论数额,都没有什么看点,那他是怎么成功引起我的好奇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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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9日,张红力被开除党籍。
通报指出,张红力官迷心窍,结交政治掮客,搞利益交换,捞取政治资本,搞迷信活动,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徇私录用调整干部,骗取博士学位,利用公权力设租寻租,大搞权钱交易等。
其中,“骗取博士学位”这一行为,在以往被通报的中管干部中还是首例。
搜索他的简历,有“中国科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那就应该是这个骗来的。我想了好久,到现在也没有搞明白:他怎么样“骗取博士学位”,又是怎么骗的哪个学校,学校又是怎么发现的?是不是已经撤销了这个骗来的博士学位?
当然,这些都是无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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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意思的是,这个通报中还说他“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
这也是个新鲜事。
从查处的案例来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问题不在少数,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打着“借用”的旗号,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企业、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实质上是公权力的异化,侵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廉洁性,导致权利滥用,甚至引发权钱交易,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
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或者下属单位、企业的车辆,是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表现之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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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应当从上述规定看,没有对飞机的明确规定,当然可以放在“等”字内。
“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这让人引发无限遐想,这里的“管理服务对象”是谁,才能够有私人飞机?
又是怎么样“无偿使用人家的私人飞机”,是自己有驾照开,还是连同人家的飞机和司机一起无偿借用?
又是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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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骗取博士学位”,又是“无偿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人飞机”,还“阅看存在严重政治问题的书籍”,这样的人是怎么爬到高位的呢?
2025年2月2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