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2月22日,国家医保局披露,2021年,江西省某医院院长熊某落马,牵扯出一批医药领域商业贿赂案件。

其中,2008年至2021年间,案件行贿人罗某和熊某等人在医院的药品销售、医用耗材采购、总务采购等业务上达成口头协议,将销售获得的利润平分。熊某还在项目招标中帮助罗某进行“私人订制”。在形成完整的利益链后,由于行贿金额越来越大,为了避免组织调查,罗某还通过现金、房产投资等更加隐蔽的方式,向熊某等人进行“花式行贿”。

据国家医保局披露,为销售代理的美洛西林钠、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和头孢替安等药品,罗某与熊某达成口头协议,将药品销售获得的利润一半返还给熊某。罗某找自己的弟弟和弟媳担任业务员,跟踪医院药品采购计划和医生用药情况,给医生发回扣,回扣比例在20%~30%。2008年至2021年间,罗某通过销售三种药品就获利过千万。

后来,罗某又陆续与熊某等人达成口头协议,熊某等人帮其在医用耗材采购、总务采购方面提供便利,通过7家公司开票配送吻合器、医用床等耗材和设备,获取的利润同样平分。2008年至2021年间,罗某获利570万元。熊某在供述中说“做药品生意是稳赚不赔的事”。

在医疗综合大楼等系列项目采购中,罗某一方面找到供货商,表示有关系可以让其中标,另一方面利用熊某等人的关系,虚假邀标,让招标方泄露底价,甚至让招标方按照代理公司的有利条件制作招标文件,最终中标项目。罗某在总采购量仅为240余万的医用家具采购项目中,就要求供货商分润100万元,供货商表示“没有罗的关系,我中不了标”。

罗某通过院领导关系,打通医保科、采购科、临床科室等关键岗位的关系,形成药品准入、采购、使用的完整利益链条。罗某在2010年至2020年间,先后通过现金、房产、店面、车位、合作投资等方式向熊某等人行贿,金额达600余万。甚至其中200万熊某还让罗某代为保管,让其准备等合适的时机用于投资或退休后再交给他。

最终,罗某以行贿罪、贪污罪、串通投标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违法所得。

国家医保局披露,江西省医保部门通过涉案产品清单,最终锁定背后的6家生产企业,并对其展开信用评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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