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据信用中国行政处罚告知书
唐山市善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因虚假商业宣传
被处以罚款10万元
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处罚内容:罚款拾万元整
另外, 还有两家企业
因违反 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被处罚
01
违法事实: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内容:罚款拾万元整
02
违法事实:生产车间未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处罚内容:罚款肆万元整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