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依法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肃宁法院执行局将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列为执行重点,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充分利用春节期间,真正解决一批涉民生案件,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兑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闫某某(化名)系列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8件,涉案金额十万余元,且申请执行人均为岁数偏大的打工人。被执行人闫某某(化名)在明知法院正对其采取传唤措施后,常年在外打工拒不到庭,意图躲避执行。由于本系列案件为典型涉民生案件,执行局多次召开执行法官会议,制定执行方案,采取专项拘传行动。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后经过评估拍卖执行到位数万元,依法分配给各申请执行人。后又多次采取凌晨拘传行动,终于在春节前的有利时间,在涉民生专项行动中将被执行人闫某某(化名)成功拘传。后因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如实申报财产等原因,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在对被执行人采取跨年拘留的过程中,被执行人逐渐改变思想,意识到强制措施对其的惩戒力度,后要求会见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该案属于典型的涉民生系列案件,被执行人意图通过外出打工的方式逃避执行,属于典型的被执行人行为。该案经过制定缜密的执行方案,利用春节关键时间采取凌晨行动,终于将被执行人成功拘传,并依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有力的打击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最终促成系列案件的执行和解,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法律的权威和威慑力,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肃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