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社会上出现了不少离婚财产纠纷引发的诉讼,其中不乏一些极端案例,一方以结婚为名义哄骗另一方父母为小家庭购置新房,然后立马离婚分走一半财产。由于一线城市的房价高昂,通过这种方式,只要一到两年便能从空手套白狼获得数百万元。更有一些不良律师通过网络直播公开授课,讲解如何实操。
不过,这种下三滥的假结婚骗房手段从今年2月1日起无法得逞,因为新的司法解释正式实施,哪怕房产证上加了名字,而且是在结婚后才加上的,只要没有为房产“贡献”过,离婚后也分不到房产或现金。
众所周知,婚前个人财产是不算在婚后家庭财产里的,离婚时婚前财产完全归一方所有,对半分的只限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在结婚前已经购买的房产属于典型的个人财产,只要在结婚后没有主动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的名字,那么不论未来婚姻状况如何,这套房子始终是属于个人的,离婚时不涉及分割问题。
然而,结婚后再买房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尤其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小家庭购房的情形。
父母总是希望儿女过得更好,出资给已婚子女购房是很正常的操作,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一种赠与。与此同时,自己的子女已经结婚,婚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论房产证上有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父母为已婚子女购房相当于赠送给小俩口一套房,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
正是这个规定给结婚骗婚留下了操作空间,结婚、买房、离婚,只需三步便能分得半套房子。
这是常规规定,而新的司法解释相当于特别法,针对父母为结婚后的子女购买房产一事做了特别规定。在常规规定与特别规定不同时,肯定是以新的特别规定为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
绝大部分情况下父母、小两口之间不可能会特意约定,所以通常的争议情景是没有约定的,该条款的后半段才是重点。
司法解释说的很明确了,一方父母出钱给小夫妻买房,一旦未来小两口离婚了,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简单来说就是谁的父母出钱买房,房子就归谁的,相当于是个人财产,不再向以前那样以平分房子为分割的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房子在谁名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不是法院判决房子归谁的判断依据,只看钱是谁出的。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假设小张和小红2023年6月结婚,小张的父母在2024年7月为两人买了一套新房,2025年8月小张和小红离婚,并未房子的分割问题闹上法院。由于房子是小张父母出资购买的,所以法院会把整套房子全判给小张,哪怕房产证上同时写了小张和小红的名字或者只写了小红的名字。
新的司法解释不仅堵上了实践中的漏洞,而且消除了父母的疑虑。以后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给自己的子女买房,都不用考虑一旦离婚了自己的孩子吃亏,这反而让父母能够毫无疑虑地支持小家庭,让小夫妻之间的关系更加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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