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桅杆,微信号:走进历史的深处

长期以来,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在抗美援朝战场上与志愿军对阵的,是以美军为首的联合国军。这似乎已是定论。百度词条下是这样表述的:“联合国军(United Nations Command)是朝鲜内战爆发后,1950年7月7日美国操纵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非法决议,……借联合国名义纠集15个国家出兵朝鲜干涉朝鲜内战的军队。”



读史必须细致,研史必须入微。本人专门查阅了安理会1950年7月7日通过的第84号决议及此前此后有关朝鲜问题的各项决议,发现在所有决议中,并没有授权组建或命名“联合国军”一说。第84号决议是建议并欢迎各会员国给予大韩民国“迅速与有力支持,以协助其抵御武装攻击,从而恢复该区内国际和平与安全”。其中第3、4、5点是这样表述的:

3:建议所有遵照上述安理会决议提供军队及其他援助之会员国,将此项部队及其他援助置于美国主持之联合司令部(unified command)指挥之下;

4:请美国指派此项部队之司令;

5:授权联合司令部酌情于对北朝鲜军队作战时,将联合国旗帜与各参战国旗帜同时使用。



这项美国“操纵的、非法的”决议,是怎么出台的?杜鲁门在回忆录中说:我“批准了由国务院和国防部联合草拟的一项建议,建议在联合国通过一个决议案:在朝鲜成立一个统一的司令部,并由我们(即美国)推荐一个总司令;同时授权在朝鲜使用联合国的蓝旗帜。7月7日,安理会通过了这项决议案。第二天,我提请任命麦克阿瑟将军担任联合国军总司令的职务。”

从杜鲁门的上述回忆可以看出:其一,第84号决议是美国起草并提交的;其二,杜鲁门在提名麦克阿瑟时,把决议中的联合司令部司令,换成了“联合国军”司令。此外,此项决议之下还有注明:三理事国(埃及、印度、南斯拉夫)弃权,一理事国(苏联)缺席。其中苏联是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拥有否决权。也就是说,苏联以缺席安理会会议的形式,放弃了对此项决议的否决权。



旁白一下:当时冷战已经开始,两大阵营严重对立。朝鲜战争一爆发,作为西方阵营的老大,美国立即在政治、军事、外交上采取全方位行动,发表政策声明、下令远东美军参战、提议召开安理会紧急会议等。而东方阵营的老大,苏联却以缺席安理会会议的方式,为美国提交的上述决议顺利通过开绿灯。在朝鲜战争问题上,我们一直说美国“操纵”安理会通过各项决议。但如果苏联参加会议,美国能操纵吗?



麦克阿瑟在回忆录中是这样说的:7月7日,联合国安理会“命令成立一个统一的朝鲜指挥部。美国被指定为联合国的执行机构,并奉命委任全面负责的司令官。第二天,杜鲁门总统提名我为总司令,同时李承晚总统表示他的政府同意这个任命”。这里,麦克阿瑟用词谨慎,没有说他担任的是“联合国军总司令”。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麦克阿瑟为什么要特地提到李承晚政府“同意这个任命”?因为韩国当时不是联合国会员国。只有得到韩国政府同意,联合司令部才有权指挥韩国军队。这样,联合司令部指挥的,是17个国家军队组成的联军



上述安理会第84号决议很明确:建议各会员国给予韩国“迅速与有力支持”,并将派出的军队置于美国主导的联合司令部指挥之下。注意:措辞是建议,不是命令。

严格地说,介入朝鲜战争的多国部队,应当叫援韩联军,才符合第84号决议的真正意图。因此,美国指派的“此项部队之司令”,应当是这支联军或多国部队的联合司令部司令。

由此应该清楚了:联合国部分会员国根据安理会建议,自愿派出(实际上是美国动员并召集的)军队介入朝鲜战争,支援韩国抵抗北朝鲜。为了统一指挥这支联军,安理会建议各国军队置于美国主导的联合司令部指挥之下,根本没有授权组建“联合国军”,也没有将这支多国军队定名为“联合国军”,只是授权联合司令部酌情使用联合国旗帜。



但杜鲁门政府移花接木,把援韩多国部队或联军称之为“联合国军”,并提名麦克阿瑟担任“联合国军总司令”。安理会建议之下各会员国自愿派出的援韩联军,与“联合国军”的差别有多大?这其中的差别有多大?各位一想可知。

事实上,这支援韩联军还真的不是“联合国军”,因为其自始至终都不在联合国或安理会的控制之下,而是在美国的指挥之下,其战争时期的所有行动也从未向联合国任何机构报告。

出现这个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所在《抗美援朝战争史》一书中的以下表述,应该是比较客观到位的:至此(指第84号决议出台),美国操纵联合国通过的一系列非法决议,最终完成了盗用联合国名义为自身侵略行动服务的目的。侵朝美军及其仆从国军队,随即被冠上了“联合国军”的名称。



所以,《抗美援朝战争史》全书对“联合国军”一词都加引号。

称援韩联军为“联合国军”,可以说是美国自封的,或者说“盗用”的。可能是源于美国人一开始的自封,加上16国军队是在联合国安理会建议之下派出的,后来大家习惯上把介入朝鲜战争的各国军队叫“联合国军”。

在联合国历史上,安理会建议或授权会员国采取军事行动的次数不少,其中被称为“联合国军(无论是自封、盗用或习惯上)”的,只有这一次。



细读当年联大和安理会关于朝鲜问题的诸多决议,有不少矛盾之处。例如:联大1949年293(4)号决议认为“大韩民国政府实为朝鲜唯一之政府”;朝鲜战争爆发当天(1950年6月25日)安理会第82号决议也有类似说法,实际就是不承认北朝鲜政府。

如此说来,在联合国眼里,朝鲜战争属于内战性质。所以,从安理会决议到杜鲁门声明中,都是北朝鲜军队对韩国“施行武装攻击”,没有用“侵略”一词。

对于一个非会员国的内战,联合国在美国的要求下立即介入。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操纵”似乎并不为过。



在安理会历史上,与第84号决议内容相似的,是1990年11月29日通过的第678号决议。该决议授权会员国在伊拉克拒不从其侵占的科威特撤军时,可以“使用一切必要手段,维护执行第 660(1990) 号决议及随后的所有有关决议(要求伊拉克撤军),并恢复该地区的国际和平与安全”。除了没有提及联合司令部及使用联合国旗帜,其他表述基本相同。



因伊拉克拒不撤军,美国随即动员34个国家,组成以美军为首并在美军指挥下的联军(与援韩联军的组成及指挥体系基本相同,虽然决议没有言明),于1991年1月17日发动沙漠风暴行动。经43天战斗,伊拉克军队被赶出科威特,并达成停战协议。这一次,依照安理会第678号决议授权,采取共同行动的多国部队或联军,没有再称“联合国军”。

“名不正,则言不顺。”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厘清历史真相,不能再跟着把“联军”称呼为“联合国军”了。



主要参考文献:

联合国安理会1950年关于朝鲜问题的各项决议

《抗美援朝战争史》,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所编

《杜鲁门回忆录》,杜鲁门著

《麦克阿瑟回忆录》,麦克阿瑟著

编者简介:王正兴,原解放军某野战部队军官,曾在步兵分队、司令部、后勤部等单位任职,致力于战史学和战术学研究,对军队战术及非战争行动有个人独到的理解。其著作《这才是战争》于2014年5月、6月,凤凰卫视“开卷八分钟”栏目分两期推荐。他的公众号名亦为“这才是战争”,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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