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文

据半月谈日前报道,有地方执行政策“粗线条”,根据省级文件制定的市级医改文件中,换了个抬头和落款,主体内容几乎照搬;部分地方政府出台的乡村旅游政策,在资金扶持、土地利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缺乏细化措施,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国家层面出台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在地方缺少细化措施,导致政策难以落地生效……

有基层干部反映,有的领导干部仍然扮演着“决策推给上级、责任推给下级”的“二传手”角色,“只管一脚出球,不管传球到不到位”。一方面对重要政策并未加以分析研究,直接以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推给下级;另一方面在履职尽责方面又热衷于与下级签“军令状”,在改革任务复杂艰巨的背景下,一味地“按规矩办”,基层干部大量时间囿于其中,贻误地方发展机遇。

类似的情形还有,有的工作只给目标任务,只提工作要求,只讲追责问责,对于具体有效的工作保障措施往往只字不提。所以,如此层层转发到基层的文件和政策执行,常常陷入“空转”,难以真正落实落地。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和现象?分析起来,至少有以下因素值得探讨:

一是创新包容环境不够。比如,在落实上级政策文件的具体化细化方面,有的部门在审查时就会提出问题,上级文件里面有没有明确表述?如果没有的话,一般就不会批准;或者是不给结论,让你们自己看着办。

这就给地方的创新落实设置了障碍。一方面,要求不能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另一方面,又不能细化创新自己的东西,提出结合实际的措施,有时候就存在矛盾。

在这个方面,往往还是容错纠错机制不够,谁也不敢轻易创新担当?不出错还好,一旦出错,还可能被问责。即便没有出错,也可能会被追问创新的具体依据在哪里。

二是回避人财物保障难题。任何工作要想在基层真正落实落地,必须要考虑人财物资源的保障,因为有很多实际问题和矛盾要解决,不能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到了基层具体的每个人身上,是要兑现的。不能“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这是不符合现实实际的。

现在的问题在于,人财物保障本身不仅面临困难,上面无法及时有效提供;但又对基层缺乏灵活宽松的政策空间,各种限制过多,束缚了基层干部的自主性动力,使得有些工作只能停留在部署层面。

三是有的就是不担当不作为。发文的目的就是发文,就是为了表示自己做了事,把责任推下去了,只要把文件发下去了就完事了,避责心态相当明显。只要还有下一级在,就有这个发文开会的应付之招。至于文件中的内容能不能落实到位,有的并不关心。这也是为什么文山会海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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