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新学期开学日,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走进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第一课”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中,根据学校周边道路通行的实际特点,民警特别选用了实用且生动的交通安全知识。
“一辆电动自行车只能带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学校附近临时停车时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停放并控制接送时间”……在东展小学,民警表示,每所学校上学、放学时的道路交通状况都有差别,因此,民警结合学校周边设置的常见交通标志图片深入讲解,并邀请同学上台开展互动问答,让大家更全面了解交通标志的作用和含义,增强了实际应用的能力。
通过播放交通安全短片、现场互动演示、知识问答等方式,民警告诉学生们,日常上学、放学途中应注意力集中、不做“低头族”,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并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挥,杜绝在马路上随意横穿及追逐打闹等危险行为……与此同时,民警鼓励同学们就如何做到安全出行展开讨论,大家踊跃发言,分享了自己在上学和放学途中的所见所闻,并对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
民警表示,“交通安全第一课”是新学期开学的“保留节目”,希望通过交通安全宣传,激发同学们关注校园周边交通出行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交通文明的践行者。同时,也让同学们将交通安全知识传递给家长,同心协力,共同筑牢学生通行的安全防线。
据了解,现阶段,长宁交警和区教育局安全中心已在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的门卫室设置了“共享头盔”借用服务点,引导学生养成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为上下学忘记戴安全头盔的学生提供免费借用的便利服务。
来源:上海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