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切割术》第二季

你好啊,周五准时出现在工位上的朋友。勤劳的你,也许早已出现了以下症状而不自知:

对工作强烈的义务感;惜时如金,争分夺秒的紧迫感;闲不下来,非要做些什么才能心安理得的焦虑感。

你已经成功被工作驯化了。在资本看来,只有勤劳的劳动力才是优质的劳动力。而从历史来看,对于刚刚进入现代工作制度的人来说,这种品质不是很快就能习得的,要经过漫长的改造过程。

为了培养勤劳的劳动力,资本及其代言人可以说是软硬兼施、煞费苦心。今天的文章,一起回溯人如何沦为“又穷又忙”的职场老黄牛。

01.

向懒惰开战

先从英国打工人说起。15世纪开始,因为圈地运动,英国的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民。这些人有的进入手工工场,有的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无法适应工场的工作节奏而选择流浪或乞讨。

后者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给当时的资本家制造了难题:劳动力不愿意进场,是对生产的破坏。于是,就产生了对不合格劳动力进行改造的要求,让他们从懒惰的习惯中走出来,成为勤劳的打工人。部分学者把这段历史称为“向懒惰开战”。

实际上,懒惰是相对的概念,需要外部标准进行衡量。说失地农民或者说一般农民懒惰,采用的外部标准就是现代资本主义工业劳动或工业社会的要求。当农民的劳动习惯无法适应或者无法满足工业劳动的要求时,就被认为是懒惰的。

15世纪以前的英国农村,农业劳动虽然艰辛,但遵守自然节律,最典型的就是农忙和农闲的划分。哪怕在农忙时期,农民的劳动也是任务导向的,只要完成当天的任务就万事大吉,除非下雨天抢收麦子等极端情况,没有必要加班加点。

因此,农业劳动没有分秒必争的紧迫感和紧张感。在农业社会的英国,人们的计时方式非常粗略,对时间的感觉是迟钝的。因为农民遵守的是自然的时间,而不是钟表所规定的时间。

钟表规定的时间随着现代工业资本主义的出现而出现,也就是现代人所了解的时间。如今,每个人都会通过手机来监测时间,并且把这种钟表时间内化为我们生活和工作的准则。

再者,农民下田和工人进厂的感觉也不一样。当工人走进工厂,工作与生活截然分开。工厂里的工作让人感到明显的压力和焦虑,因为工作流程紧张,工人还会受到老板或监工的严格管控。



《大都会》

农民下田劳动虽然艰辛,但是可以自主地干活,说说笑笑,与平常的生活没有明显差别,不会感觉到劳动的压力和焦虑。

更不用说,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节日和假期大大减少。

2024年英格兰地区除了双休周末之外,只有8个法定节假日,但在15世纪之前的英国农村,宗教节日和筵席非常多。阿伦特曾经有些夸张地说,在中世纪,人们的法定假期有141天,一年中有将近半年不劳动。

现代工业资本主义出现之后,对宗教节日发起进攻,导致法定节假日大大减少。背后的原因,是为了让人马不停蹄地工作,满足资本主义不断攫取剩余劳动的要求。

由于上述原因,15世纪之前英国农民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是松弛的,但在工业资本主义出现之前,没有人认为他们是懒惰的。

虽然基督教的“七宗罪”也包括懒惰,但主要意思是对上帝所规定的任务无所用心、麻木不仁。它的对立面不是工作的狂热或勤劳,而是积极履行基督徒的职责,比如祈祷、沉思等等。

勤于劳动也不是中世纪基督徒的美德,工作狂热甚至也被认为是懒惰,因为这意味着工作狂遗忘了上帝所赋予的职责。

当失地农民被迫进入城市时,因为新出现的资本主义工业劳动这个外来标准,才被认为是懒惰的。这些人在当时也被称为“劳动穷人(working poor)”,因为他们必须要劳动才能活下去,但是再怎么劳动,也不可能富起来。

近年来有社会学家用“working poor”,来描述卖命工作或者说打好几份工才能糊口的群体,一般翻译为“穷忙族”。和15世纪英国“劳动穷人”相比,唯一的区别可能是很少有人认为他们懒惰。

02.

向打工穷人开战

在原始基督教或中世纪的基督教看来,穷人或贫穷具有一定的道德优越性。

耶稣在《圣经》里说过,“富人上天堂,比骆驼穿针眼还要难”。穷人和失败者才是真正受上帝眷顾的人。劳动或勤劳不是值得称道的品质,乞讨或接受救济也不是丢脸的事,关键的品质是虔诚或积极地侍奉上帝。

但在15世纪之后,随着宗教改革的发生和清教观念的普及,穷人不再具有道德优越性,反而成为唾弃的对象。因为辛勤工作发家致富的新兴资本家成为道德楷模,也成为上帝所眷顾的对象。

勤劳成为了社会和宗教的重要美德,而懒惰则成为了严重的罪恶。懒惰进而被认为是“劳动穷人”的本性,是他们贫穷的根源,也是他们品性低劣的表现。

这里的懒惰指不愿意接受工场的工作纪律,不愿意辛勤劳作,以改变自己的贫穷地位。这里的勤劳是工场主所希望的勤劳,比如任劳任怨,一天工作14乃至16个小时。工场主认为,懒惰的人多了,轻则干扰社会秩序,重则导致社会暴乱。

如此一来,懒惰不仅被视为万恶之首,也被视为万恶之源,因此必须向懒惰开战。这也就意味着向穷人开战,因为穷人和懒惰完全捆绑在一起。

15世纪末和整个16世纪,整个西欧都颁布了惩治流浪者的血腥法律,例如当众鞭笞、用烧红的铁器在身上烙印、强制劳动、监禁等,目的是驯化劳动者,同时恐吓那些已经进入工场的工人,让他们赶紧习得工业资本主义劳动所需要的劳动纪律,养成勤劳的习惯。

除了监狱之外,对打工穷人进行改造的机构还有16世纪所设立的惩戒所(houses of correction)和17世纪所设立的贫民习艺所(workhouse)。惩戒所顾名思义是惩罚性的,而贫民习艺所是慈善救济性的。

不过在贫民习艺所,穷人不仅只能得到少得可怜的食物,还得干活,而这些活都是重复枯燥、繁重无聊的,就像驴拉磨一样。狄更斯《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出生在贫民习艺所,9岁就被迫开始劳动。



《雾都孤儿》

贫民习艺所的真正目的不是救济穷人,也不是教授技艺,而是生产人——生产遵守劳动纪律、吃苦耐劳的人。就这个功能而言,监禁机构的目的其实是改造人性。

除了上述提及的惩罚和规训措施,还有意识形态层面对穷人的动员。当时宣扬清教思想的牧师和自由主义思想家,都会向穷人鼓吹勤劳的重要意义,警告他们不要陷入懒惰的泥潭。

这些人一方面宣扬自由独立的价值观,另一方面宣扬“服从工厂、学校、贫民习艺所和监狱的管理”。例如自由主义思想家约翰·洛克,提议穷人的孩子3岁离开父母,转移到“劳动学校”,在劳动的过程中养成勤劳的习惯。

从洛克的提议中,可以看到现代自由主义的两副面孔。一面反抗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追求政治领域内的自由,另一面服务于资本主义工业化,因为驯服勤劳的劳动力恰恰是资本主义工业化所需要的。

03.

工业革命前的勤劳革命

工业的英文是industry,在现代工业革命之前,industry的基本意思是勤劳,这也是15世纪以来出现频率非常高的词汇。

从某种意义上说,勤劳革命(industrious revolution)是工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的前提,没有劳动者社会性格的改造,就很难有现代的工业革命。

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牧师和知识分子试图从身体和思想方面改造打工穷人,让他们习得现代的劳动纪律,懂得“时间就是金钱”的道理,成为勤劳的打工人。

但是直到18世纪,这种改造劳动者的努力并不是非常成功。17和18世纪英格兰资本家就抱怨过打工人太过“奢侈、骄傲、懒惰”:

只想挣到能够糊口的钱就拉倒,一点也不想多干;工资越高,就越把更多的钱拿去喝酒;因此,商品价格高并不是坏事,而是好事,这能迫使劳工更加勤奋;但是高工资却不是好事,而是坏事,因为这只会导致酗酒狂欢。

他们认为,打工人的这种态度就是没有被改造好的农民的态度,马克斯·韦伯把这种态度称为“传统主义的”劳动态度。

在西方,勤劳革命基本取得成功时是19世纪,基督教新教的宗派卫斯理宗在这方面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该教派强调,劳动本身就意味着上帝的恩典,因此是“一种纯粹的美德之举”。打工人只要勤勤恳恳地工作,就可以获得幸福和拯救。

这也是阿伦特所说的西方版本的“劳动光荣”。正如英国史学家爱德华·汤普森所说,19世纪左右,一般的英国工人变得更守纪律,更为谨慎,也更加循规蹈矩;他们不那么粗暴,也不那么随心所欲反复无常了。

此外,手表变成了生活必需品。很多英国打工人都佩戴了手表,习惯了工厂的钟表时间,也懂得了时间就是金钱、争分夺秒、努力工作的道理。他们不再像传统的农民那样,白白地消磨时间。



《革命之路》


也就是说,到了19世纪,英国打工人基本被驯化,习得了打工人所必备的社会性格,成为了老板基本满意的打工人。这场“勤劳革命”不仅在英国取得了基本胜利,也在其他主要的工业资本主义国家取得了胜利。

法国思想家保尔·拉法格在1880年发表了《懒惰权》,在文章开头就明确地指出,一种奇怪的狂热支配着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阶级,而这种狂热就是对劳动的热爱,勤劳的品质。

但是拉法格认为,在这些资本主义国家,勤劳造成了智力的衰退和身体的畸形。拉法格认为,我们不应该赞美勤劳,而应该追求懒惰,追求每天三小时的工作制度。

所谓勤劳的“美德”在西方是一系列规训、惩罚和意识形态宣传所造成的后果,是15世纪以来漫长历史的产物。

04.

中国人的勤劳与懒惰

中国直到建国以前,都是农业占据主导地位的国家。

在大规模的工业化之前,农业中国的劳动者与中世纪英国的劳动者没有太大差别,都根据自然时间来安排生活和劳动,春耕、夏耘、秋收、冬藏,无所谓勤劳不勤劳。农民只要按时按量上交地租、赋税,就是良民。

另外一方面,因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对于古代中国人来说,勤于读书或勤于政务是值得赞赏的品质,但勤于劳动也不是什么美德,因此很少看到赞美农民勤劳的论述。

《论语》中,樊迟向孔子请教种庄稼和种菜的问题,但是孔子拒绝回答,还在樊迟走后还骂他是“小人”。所谓小人就是不懂得大道理的低贱的人。这种鄙视生产劳动的观点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观点。

在建国以后的工业化进程中,中国也面临着农业人口转化为工业人口、适应工业生产节奏的问题,需要原本的农民去习得工业生产所需要的纪律。但是,社会主义工业化与资本主义工业化有所不同,并不存在对劳动者严酷的规训和惩罚。

在当时的中国,劳动纪律的确立主要是通过职业教育和意识形态宣传与动员,比如对于劳模、劳动光荣理念和勤劳美德的宣传。



《年会不能停!》


1952年一部电影的主题曲《劳动最光荣》里唱:“劳动的快乐说不尽,劳动的创造最光荣。”歌词中还有其他关于勤劳和懒惰的对比:小喜鹊造新房,小蜜蜂采蜜忙,值得学习;但是小蝴蝶贪玩耍,不爱劳动不学习,不能向它学习。

当时还有好多小说来表现劳动者的劳动热情,尤其是体力劳动,最能展现主人公勤于劳动的激情。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这种激情是普遍存在的。

有学者说,“爱劳动”观念的普遍确立,实际上成为了“新社会”的重要内涵之一。在社会主义工业化和集体化的背景下,中国人变得勤劳了。

新中国的工人可以被称为“被束缚的主人翁”,大部分人都能够做到以厂为家,勤劳工作。除了意识形态宣传和动员之外,还有很多原因。

比如,主人翁的自豪感让工人认同工厂,自然有动力去努力工作;同事之间会相互比较、相互监督,让人不好意思偷懒;有些人想通过积极劳动争取先进、获得晋升。这些都促进了工人的劳动热情。

在农村的人民公社,“大锅饭养懒汉”并非普遍现象,而是个别现象。人民公社的工分制度能够激发农民的劳动热情:

农民在集体劳动时会相互较劲,而不是比谁更会偷懒;集体归属感和共同利益对农民造成团体压力,让他们不好意思偷懒;在评定工分时,干部会对劳动成果进行监督、验收等,这也让劳动者不能够轻易地蒙混过关。

关于中国人的懒惰,还有过一个版本,就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当港资、台资、韩资等外资涌入内地,外来的老板们认为中国人懒惰。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时的劳动者不符合外来老板们的要求和标准。

公有制时期,劳动者是主人翁,享有各种福利和权利,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外资工厂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节奏。他们被认为是懒惰的,与17、18世纪英国打工人被英国资本家认为是懒惰的一样,需要再度接受资本主义工厂制度的规训和意识形态动员。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等观念深入人心,劳动光荣、爱岗敬业、以厂为家依然是宣传的重点。宣传者也不会分辨到底是为谁而劳动,为了什么目的而劳动。



《年会不能停!》

在工厂制度方面,20世纪80年代在华外资工厂的管理制度,与19世纪的英国工厂基本没有差别。这些工厂普遍采用的管理措施有:体罚;罚款;强制加班;严格管控上厕所的时间,因为这会影响流水线的生产速度;强制员工交押金,防止员工说走就走等等。

当我们说中国人勤劳的时候要搞清楚,这种勤劳并不是自古就有的美德,也不是中国人独有的民族性格,而是现代工厂制度所塑造出来的社会性格,因为这样的社会性格是现代工作制度所必需的。

与农业社会的劳动不同,现代社会的生产是没有尽头的,它需要打工人把尽可能多的生活时间都投入工作之中,勤劳自然也就成为了所谓的美德。

当下网上有很多嘲笑其他国家的人懒惰的言论,前提都是中国人是勤劳的,而勤劳是好的、值得骄傲的。

因此,我们需要反思的是,勤劳到底是不是一种美德?在什么意义上是美德?到底是谁在定义什么样的打工人是“优质打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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