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利用网络游戏进行赌博的案件,涉及赌资超3000万。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至2024年5月,被告人于某创建“魔域”网络游戏“天宇”公会,建立参赌规则,招募赖某、鲁某、韩某2、邱某、李某2、庄某等人担任“魔域”网络游戏主播,在快手、QQ等平台上开设直播间,利用“魔域”网络游戏内“魔石锻造”机制设赌,吸引直播间观众对锻造结果参赌。被告人于某通过抽取下级主播获利的50%牟利。被告人于某涉及赌资人民币(以下币种同)3222余万元,获利约60余万元。
2019年底至2021年,被告人赖某加入被告人于某的“天宇”公会担任“魔域”网络游戏主播。2022年3月至2024年5月,被告人赖某招募被告人倪某、李某1成立工作室,按照“天宇”公会制定的参赌规则,利用“魔石锻造”吸引赌客参赌,后李某1又招募被告人张某1做助手。该工作室由李某1、倪某进行直播,张某1辅助李某1直播。赖某工作室共涉及赌资1172万余元,赖某获利约5万余元,李某1获利约20余万元,倪某获利约22万元,张某1获利约3.5万元。
2021年底至2024年5月,被告人鲁某加入被告人于某的“天宇”公会担任“魔域”网络游戏主播,按照“天宇”公会制定的参赌规则,利用“魔石锻造”吸引赌客参赌。2023年初至2024年1月,被告人鲁某招募被告人周某1成为其直播助手,同时使用周某1及简某(另案处理)的支付宝、微信账户作为收付赌资账号。鲁某工作室共涉及赌资722万余元,被告人鲁某获利约20余万元,被告人周某1获利约3.5万元。
2022年9月至2024年5月,被告人韩某2加入“天宇”公会担任“魔域”网络游戏主播,后其招募妻子童某、弟媳周某2担任“魔域”网络游戏主播,按照“天宇”公会制定的参赌规则,利用“魔石锻造”吸引赌客参赌,由被告人童某、周某2进行直播,被告人韩某2统计赌资、收入。被告人韩某2工作室共涉及赌资870万余元,韩某2、童某夫妇共获利约40万元,周某2获利约10万元。
2022年10月至2024年5月,被告人李某2、邱某加入“天宇”公会担任“魔域”网络游戏主播,按照“天宇”公会制定的参赌规则,利用魔域游戏中的“魔石锻造”,通过在直播间直播的方式,吸引赌客参赌。被告人李某2、邱某共涉及赌资280万余元,被告人李某2、邱某分别获利约2万余元。
2020年11月至2024年3月,被告人庄某加入“天宇”公会担任“魔域”网络游戏主播,按照“天宇”公会制定的参赌规则,利用“魔域”游戏中的“魔石锻造”,通过在直播间直播的方式,吸引赌客参赌。被告人庄某涉及赌资176万余元,获利约10万元。
最终,法院以赌博罪判处于某、韩某等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
公开资料显示,“魔域”为网龙自主研发的旗舰游戏。据新民晚报报道,这款2006年上线的游戏时至今日仍有大量玩家。2009年游戏新增了道具“阿拉玛之魂”,成为玩家们升级装备的关键。这个道具分为18个等级,可以镶嵌到装备中,使用的等级越高,装备提升就越大。高等级的只能通过游戏内的指定货币“魔石”合成“锻造”,且成功概率是随机的。
玩家们逐渐默认,一旦锻造成功,高等级的“阿拉玛之魂”价值将会是损耗掉的魔石的数倍甚至更多!因此,合成后的它往往不再被用来装备武器,而成了一种新的“交易货币”。这种“投入产出比”吸引着玩家不断“氪金”充值,同时也引发了对“魔石锻造”更高的关注度。
检察官介绍,这些主播所指的“魔石锻造”就是让客户掏钱买“魔石”,然后用“魔石”押注。这个步骤几乎不需要技术,输赢纯粹靠概率。如果“魔石”升级成功,主播就会按照道具的市场价“回购”锻造成功的道具,并从中抽取5%的利润;如果升级失败,玩家一无所有。因此,无论客户输赢,于某及主播们都可以通过抽成赚取利润。
据了解,主播们还会赚取客户买卖“魔石”的差价。“魔石”的官方价格为每颗200元,主播会用自己的渠道以每颗185元的价格买入,再以每颗190元转卖给客户。有客户要求下注时,主播也会抽取3%至5%的利润。
检察官提醒广大“误入赌途”的网友,赌博案件中的赌客即参赌人,不属于法律意义上被害人,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案中“损失”的赌资也不会被认定为“财产损失”,不予退回,而是作为涉案非法所得被全部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