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最关心的事儿是什么?衣/食/住还是行?
十有八九的人会回答两个字——房子。这两个字引起的悲欢苦乐,古今皆然。
比如北京房价与居民收入的巨大断层,导致一部分人不得不在燕郊购买房子。对于这些人,每天上下班都成了很头疼的问题。不过燕郊人民的呻吟有人同情,也有人艳羡。艳羡的当然是京城无产阶级最彻底的一群人——纯粹的租房者。即使在老词“北漂”的范围内,租房者也属于房痛感尤其敏锐的群体。
房奴们的感受,早在1300多年前就有大名鼎鼎的唐代诗人白居易倾诉过: “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 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 且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 但道吾庐心便足,敢辞湫隘与嚣尘。 ”
这位乐天居士并非无病呻吟。就算在体制内也白居不易,事实上,古人也经历着各种房屋之殇,租房尤甚。
租房的烦恼盛行在唐宋之时。
唐宋社会的发达与改革开放后的现代中国有些许相似——经济与国力的强盛,带来商业快速发展,导致市民阶层兴起,人口流动加快,大型城市迅速聚集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外来人口增多,租房消费应运而生,种种烦恼由此而来。
根据著名学者严耕望先生的估计,盛时的唐代长安城,常住人口175万多,若加计流动人口,至少增至180余万。宋代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说,京城开封“以其人烟浩穰,添十数万众不加多”。
▲ 大唐长安城。/纪录片《大明宫》截图
流动人口的构成成分大致有外来客商、求仕应举的文人、小手工业者等城市贫民……他们冲破了城乡与地域的差别,激发了城市的活力,也成为租房大军的主要部队。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组成与今天稍有不同,那就是盛世的官员们。
当代社会,如果听闻哪位官员仍在租房,多半人第一反应是清廉和不可思议。然而,这对唐宋的百姓来说则有些见怪不怪了。 有句俗语叫“千里为官”,此话来自古代异地为官的回避制度。
▲ 汉代《东海郡属吏考绩簿》 木牍,正面为“东海郡下辖长吏不在署、未到官者名籍”,背面为“东海郡属吏设置簿”,连云港市博物馆藏。
西汉时期,雄才大略的汉武帝敏锐地意识到本地为官带来的裙带关系以及地方势力盘根错节的危害,规定上至郡国首相,下迄县令、长、丞、尉,均不可任用本地人。北宋甚至规定,回避制度以900里为限,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这还不包括如苏轼一般,调任或贬谪超过十次的“多动”官员。可想而知,唐宋的官员们有多漂泊!
面对人口密集和迁移频繁的现实,古今以来无房人最好的选择都是一样的——租。
比如唐代后期,柳浑官至宰相,仍然赁宅而居,位列工部尚书的郑权,家属多达百人,却无数亩之宅,只靠租房过日子。著名的文豪苏轼兄弟长期借住公署,其父苏洵也长年租房。直到苏洵病故,除了眉山老宅,也没有给儿孙留下什么房产。
▲ 苏洵画像。
国家现今建设公租房、廉租房,古代官员们租用的首选也是官房。 唐宋时期,公房出租主要分为直管房和自管房。直管房就是由京城最高的房地产管理机构出租的房子,自管房则是特殊部门掌管的房源。北宋“国家房管局”的名字叫做“店宅务”。它在京都和各地州府郡都设有专门办事处。
店宅务有三个基本职能:征收官方租金,管理没收的户绝房产,管理代赁闲屋。很多在京官员没有私第,便去店宅务那里租房住。比如跟随太祖、太宗出征过的老将刘福,一生都住在公租房里。儿女劝他在有钱的时候置办一套房子,刘福却言:国家俸禄丰厚,足够租房所用,何必买房!同样,官居枢密副使的杨砺也住在公租房内。他死后,宋真宗登门悼念,才发现房子外面的小巷狭窄,连马车也进不去。
▲ 杨砺画像。
宋代的“房管局”手握大权,管理也相当严格:若有闲置的待租房,管理人员必须每个月去检查有无毁损,保证可以随时提供安全齐整的房屋。《宋会要》中记载,如果管理人员盗用官钱,不论多少,一律卸职停工,并重重惩罚,按照违反律法治罪。而租房的人不得转租自己的房子。看来在那个时候,要想无功收钱,或者坐当二房东都不大容易啊。
我们很难知道当时公租房的管理情况,不过从一些小事可以看出政府的细心,如出租户在店宅务那里登记日期,可以享有5天不用交租的优惠,便于搬迁和安顿家居。从真宗到哲宗时期颁布的诏书也非常亲民,仅政府减免房租的诏令就达七次之多。
▲ 宋真宗画像。
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宋真宗宣布,租赁官房者可因天气寒冷、遭遇雨雪减免租金3日;过了两年,真宗又下旨,贫民遇上冬至、寒食,可免房租三日;到了嘉五年(1060年),宋仁宗还下过诏书,规定在京城遭遇疾疫的时候,为租用官方、私房的人民减免十日房钱。
官房可租,数量终归有限。那么还有其他房源吗? 当然。唐代宪宗曾规定:私人积贮现金不得超过五千贯。像节度使王愕、韩弘这样大权在握的人,所积贮的现金“少者不下五十万贯”。 如何规避?最好的途径莫过于盖房后出租!
据宋人李的《太平广记》记载,唐朝天宝年间的相州(今河南安阳)人王叟,富有财产,庄宅犹广,可供应二百余户租住!就连还是太子的唐顺宗,也曾花钱三十万建立宅社,以求租赁。
出租房的队伍中当然不能少了寺庙房产。
现代画家王叔晖笔下的《西厢记》。张生正与相国寺里的和尚交谈,而背后则是寺庙的房子,张生就租住在这里。中国古代,寺院是出租房屋的大户。
寺庙清幽雅洁,远隔尘寰,最适宜文人雅士居住——有多少如《西厢记》中张君瑞一般的书生,都是租住在寺院的时候遇结良缘啊。唐代多位皇帝崇信佛法,寺院的不动产大量增加,仅西安大慈恩寺拥有房舍就多达1897间。这样一来,大批寺院的经营业态也转向房产出租、开发转移。大量的房屋被出租给世俗之人,加之寺僧不必交税,惹来种种争执——这也间接导致了唐武宗的“会昌灭法”之难。而根据《宋史》记载,北宋的寺庙受到“灭法”的影响有限,起码当时寺庙、官户等出租屋产“月收入僦值可及十五千”!
古代租房现象的普遍,也可从出租房的分布来看。唐代的长安城规划严格,以里坊严格管理户籍人口。据《太平广记》《唐两京城坊考》等记载,唐中期以后,大宁里、道政坊、常乐里、新昌里、光德里、宣平里、崇仁里、亲仁里、长兴里……都有出租房分布。
▲ 电视剧《长安十二时辰》画面截图。
那么租金是多少呢? 白居易的经历可供参考。白居易29岁考中进士,32岁官任“校书郎”,级别是正九品,相当于中央办公厅里负责查检机密文件的人。当时白居易的薪水是每月一万六千钱(折算人民币三千两百元)。他在长安东郊长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白居易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每个月的花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的钱存起来。但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城里买起一套房子。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长安的“燕郊”——陕西渭南县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到渭南的家中。
▲ 白居易,《妖猫传》剧照。
供得起保姆和宝马的花销,乐天居士的处境不是最差的,但对于绝大多数的租房平民,住房的紧张与简陋已接近极值。
比如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寿州(今安徽寿县)霍丘县,一位名叫王筠的仆人租住的房屋内“唯几案绳床而已”——简陋清朴直追隐居古墓、清心寡欲的小龙女;北宋的大学士陶毂也亲眼见过老百姓的拥挤生活:“四邻局塞,半空架版,叠垛箱笼,分寝儿女”——逼仄处丝毫不让当代群租房。
古代没有网络、报纸,租房信息又是如何发布出去呢? 宋人孙光宪所撰《北梦琐言》中有一则相关的趣闻:李固言进京应举,住在亲戚柳氏家。柳氏家的子弟爱捉弄人,趁着李固言学习礼仪的时候,偷了他头上的乌巾,写上“此处有屋僦赁”,李固言憨憨地并未察觉,戴了出门,结果惹得各路人士纷纷嘲笑。虽是闹剧一场,也由此看出古代租房需求的迫切。
▲ 宋朝租房契本。
因为需求旺盛,一个我们熟悉的职业诞生了——房屋中介人,彼时称作“牙郎”“牙人”“知见人”等等。身居古代,牙郎的敏感性与才干都要特别杰出才行。比如《太平广记》中说,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6),金陵人陈仲躬携数千金在洛阳城的清化里租住。因有意外之事,房东要收回租屋。第二天早上,便有闻讯而来的牙人来找陈仲躬,而且已经为他找到了另一间宅舍,大小价钱都与清化里的这间条件相同。牙人云:“价值契本,一无遗缺,并交割。”如此伶俐干练,以至后唐时期明宗下令禁断洛阳城内市场上的牙人活动,但房屋的交易租赁上仍然“须凭牙保”。
牙人为陈仲躬带来的契本,我们并不陌生,就是租房合同,而租房合同的存在已近1500年了。在隋唐之际已经有文书见诸于世。从吐鲁番出土的《杜定欢从证圣寺赁舍契》等文书中可以看到,那时的契约里已经规定了租房人、房屋位置、租金、缴纳方式、期限、违约条件、担保人等等,主要条款与现代极其相似。
▲ 清代房地产租赁契约。
契约在租房中到底有多重要,《宋史》中记载的苏轼之经历颇能说明问题:苏轼、苏辙二兄弟被贬到雷州后(今广东海康),因为不允许租住官舍,只有赁民房而居。孰料,当时的奸臣章僦诬称,苏轼、苏辙乃强夺民居,应当“下州追民究治”,亏了苏轼兄弟拿出所签契约,才让其哑口无言,免去一场无妄之灾。
有了契约,意味着出租方或者承租方的利益都得到一定的保障。
比如房客不按时交纳租金,后果相当严重——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宋哲宗时期,御史中丞宗愈因为拒绝交纳房租,遭到其他官员弹劾,被称为“无耻辱国已甚”。如此上纲上线或许别有用心,但也说明出租者利益受到保护。再者,承租人不得随意转租,也就是不允许出现“二房东”。还有,承租人要保护租用的房产,对房屋进行必要的修补,如果退租的话,则可以将自己修补的那部分拆下拿走……
▲ 宋代的房屋。
租客有如此多的限制,房东当然也不能太随意妄为,比如宋真宗规定,出租人不得擅自“夺赁”或增加租金;不得借翻修增修房屋为名,随意添加房钱,“如违,以违制论”。还有,出租者也要尽到维护房屋安全的义务。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记载,南宋宝年间,马光祖在临安做官时,有人控告承租人不纳房租,承租人则说房漏屋湿,交租不公。对此,马光祖的判词是:“晴则鸡卵鸭卵,雨则盆满钵满,福王若要房钱,直待光祖任满。”
说到这里,如果感觉古人的租房生活仍不若今人动荡,那么我们只需要看看出租者的收益,便可想象租房者所付出的代价了。
古代租赁房屋的获益是巨大的,唐德宗时的长安著名富商窦出租房产
,“日收利数千”;北宋开封城中的商人牛监薄,“别第在繁台寺西,房缗日数十千”;北宋宰相晏殊文采风流,他的词“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何等婉丽,然而他为官期间 ,“不闻奇谋异略以了国事,唯务私家营置资产。”他在开封城的蔡河岸上托借名目,圈占官地,只为盖房租赁,牟取暴利,可称得上国级“房叔”。
▲ 《清明上河图》局部。
租房获利如此之肥,以致宋仁宗时,入内都知张永和建议宋朝政府“收民僦舍钱十之三,以助军费”——将租房的费用分出三分之一作为军费……这房租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由此可见一斑。
无论何时,租房都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图文参考:中华遗产 2015年06期作者:辛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