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邓波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1月26日,地区召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议,地委委员、地区纪委书记邓波主持会议并作工作报告。
上述消息显示,邓波现已担任喀什地区地委委员、纪委书记、地区监委主任。
邓波出生于1971年,早年担任过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科副科长,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尉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和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静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库尔勒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领导职务。
此后任巴音郭楞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2022年调任伊犁州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至本次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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