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广大乘客朋友们:

“黑车”是指没有依法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而实施营运行为的车辆。这些车辆自身安全系数低、驾驶员个人素质无法保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增强安全意识,远离“黑车”。

1、人身安全无保障。“黑车”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完全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未经从业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素质。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人身安全无保障。

2、合法权益无保障。因“黑车”未办理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驾驶员为逃避交通执法人员稽查,精神高度紧张,加之在驾车过程中随时拨打、接听电话进行“约客”,注意力不集中,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难以得到经济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3、扰乱道路交通秩序。“黑车”具有很大的危害性,特别是“黑车”为降低营运成本,经常超速行驶、随意占道停放、随意掉头、闯红灯、争道抢行,频频违法,严重扰乱交通运输秩序。

4、影响行业安全稳定。非法营运车辆扰乱客运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非法抢夺市场份额,对合法经营者造成极大冲击,影响行业稳定。

二、乘坐合法车辆,拒绝“黑车”。

广大群众在出行时,一定要选择合法的交通方式出行,要乘坐有“出租”标志的正规出租车和客运班车。

三、坚持群防群治,举报“黑车”。

为形成群防群治氛围,希望广大旅客及群众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乘坐黑车。提醒家人、亲属不要乘坐“黑车”。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做好表率,坚决抵制“黑车”,并教育身边的朋友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同时,劝告所有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经营者,“黑车”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立即主动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切勿心存侥幸。

生命重于泰山,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珍爱生命,拒乘“黑车”,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呼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2月21日

监 制:孙剑波

审 核:李振凯

责任编辑:白 玉

编 辑:张 钊

供 稿:呼中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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