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溯至去年12月,当时尚任美国总统的拜登做出了一项重大决定,他为40名已被判处联邦死刑的罪犯中的37人减轻了刑罚。此外,拜登政府在2021年便已经宣布暂停执行联邦死刑。
然而,据多家权威媒体报道,美国总统助理米勒证实,特朗普在上任刚满一个月之际便迅速废除了拜登政府的这一决定,并宣布恢复了联邦死刑的执行。
死刑,作为法律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其存在与否及执行方式一直备受争议。许多欧洲国家出于人道主义和文明进步的考量,已经废除了死刑制度。
特朗普此次恢复联邦死刑,除了意在“回击”拜登之外,其更深层次的目的很可能是希望通过此举来震慑美国的严重犯罪行为。然而,这一目标能否实现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为了理解其中的逻辑,我们有必要讲讲美国的刑事司法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此次恢复的是联邦死刑,这里的“联邦”二字至关重要。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与我国的中央集权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各个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制定适用于本州的刑事法律。
由于大部分罪犯是在州法院审判、用的是州法律,所以联邦法律恢复死刑和他们几乎没有任何关系。特朗普没有权力让各个州按照他的意思行事,高调恢复联邦死刑的实际作用非常有限。
那么美国各州的法律对死刑的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据统计,美国接近40个州保留了死刑制度,只有大约四分之一的州废除了死刑,大部分是南方州。因此,美国大部分州仍然能够判处严重罪犯死刑,这与许多人所想象的美国没有死刑的情况大相径庭。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大部分州保留了死刑制度,可它们在死刑的执行上却与人们的大相径庭。
一方面,一部分州的死刑属于名存实亡。什么意思呢?就是虽然刑法规定了死刑,但在实际审判中从来不使用,哪怕罪犯的行为非常恶劣、造成了严重后果,也只会判处处终身监禁,最多不允许假释。
这意味着在这些这些未废除死刑的州犯再严重的罪行,也不用担心被捕后真的付出生命的代价。
另一方面,美国的死刑执行周期极长。围绕死刑的争议和诉讼过程往往异常漫长,有时甚至能够持续20年之久,仅仅是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的问题,就可能耗费数年的时间。
一些死刑犯在被执行前已经因生病死在牢里了,而那些高龄死囚可能从进监狱的那天起就不担心会被执行,反正自然寿命也熬不到完成整个司法流程。更重要的是越有钱的死刑犯活得越长,他们可以请律师反复替自己打官司、辩护,找各种理由拖延执行。
综上所述,特朗普高调恢复被拜登政府废除的联邦死刑,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很有威力,但实际上却很难有效减少发生在美国的严重犯罪数量。在我看来这更多是一种政治主张,是“打脸”民主党推行的有多样性、公平性和包容性的政策,同时兑现特朗普竞选时的承诺。
因此,寄希望恢复联邦死刑降低美国严重犯罪数量,无异于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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