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考生在既往病史肝炎一栏填否不算隐瞒吧?”

这个问题我在网易平台文章也有写过,不过还是有不少乙肝网友本身对于“肝炎”存在一定的误解,在填写既往病史“肝炎”这一栏老老实实打了“√”,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乙肝是个人隐私不属隐瞒

国家部委之所以禁止在就业和入学体检检查乙肝项目,主要考虑保护乙肝抗原携带者隐私及相关权益安全,免遭社会歧视。因此,乙肝网友在考试或入职填写既往病史的时候,“肝炎”这一栏请千万不要打“√”。入职事业单位或考公务员相关的体检指标,以公务员体检标准看齐。公务员体检只查肝炎指标“转氨酶”,乙肝项目属于个人隐私,不得检测,请广大乙肝网友知晓。

肝炎与病毒是两码事

在公务员体检项目检测中,关于判定“肝炎不合格”有关问题,国家公务员局已对此作出详尽的解释,肝炎指标检测与病毒检测是两码事。国家公务员体检检测肝炎指标“转氨酶”,即“alt”“ast”这两项。之所以禁止检测乙肝项目,是遵从医学科学,绝大部分的乙肝病毒抗原携带者处于无症状状态,日常接触不传播,不影响日常工作,这两者不可混淆到一起。


截图来自国家公务员局网站

在现实当中,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有些负责人可能对体检政策有所误解,在主观理解肝炎就是病毒。也有些负责人其实了解政策但故意将肝炎与病毒混淆到一起,借此机会排斥肝炎病毒携带者出去,特别是乙肝抗原携带者。


图片来自网络

结语:社会对肝炎的误解的问题仍然不少,我们一直为此坚持发声。2025年国家公务员省考就快开始,参加省考的乙肝网友对于体检政策一定要知根知底,乙肝抗原携带者和正常人一样,可以考公务员,可以参加工作,广大乙肝网友不要自我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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