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银行卡忘拔了!”
在ATM机取钱后忘记退卡
短信突然显示卡里8000元不翼而飞
心里咯噔一下吓出一身冷汗
案情回顾
近日,绥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在某银行自助取款机上取钱后,忘记了退卡,离开后收到银行发送的取款信息,发现卡里被人盗刷8000元。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根据掌握的线索展开侦查,经过分析研判和摸排走访,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韩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据韩某交代,当日自己使用自助取款机时,发现取款机有一张银行卡未取出,屏幕正显示着操作界面,于是他心生贪念,抱着侥幸心理,从该银行卡分三次取现8000元后离开。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取走的8000元现金已如数归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具体
绥阳公安提醒
广大群众应妥善保管好个人银行卡及密码,遗失银行卡后,应立即挂失,以防他人利用银行卡取款、转账、消费,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捡到他人信用卡后,应当归还失主或者主动上交银行、公安等部门,切记不可占为己有并冒用。同时,为了自己银行卡安全,建议大家不要设置过于简单的密码,更不要将密码贴在银行卡背面,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也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信用卡的规定也包括借记卡。因此,借记卡也属于信用卡范畴,同样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来源:绥阳公安经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