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周公创立《周礼》后,古代中国的继承制就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父死子继”,历史上的“兄终弟及”大多数属于特殊情况下的“违法操作”。



在今人的眼中,“兄终弟及”是“父死子继”的替补方案,之所以有这个误解,原因有以下两个:

其一,“兄终弟及”确实在某个阶段是继承法统。

比如,商朝实行的就是“兄终弟及”,还有很多少数民族政权也实行“兄终弟及”,最典型的就是匈奴呼韩邪单于就规定,他死后汗位要在几个儿子之间轮转。

其二,“兄终弟及”的案例从来就没断绝过。

比如汉文帝承继汉惠帝,唐敬宗、唐文宗、唐武宗哥仨轮流坐庄,宋太宗继承宋太祖,明代宗继承明英宗,明世宗继承明武宗,等等。



但“存在”不代表“合法”,事实上,“兄终弟及”是一个必须被废弃的制度,否则古代中国的社会秩序都将被颠覆,连当替补都不行。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我们讲一个故事。

当年,窦太后偏心小儿子梁王刘武,想让汉景帝立刘武为皇太弟。汉景帝不敢得罪老妈,就请“炮筒子”袁盎当说客。

袁盎对窦太后说,当年宋宣公将王位传给了弟弟宋穆公,宋穆公感念哥哥的恩情,又把王位传给侄子,可是他自己的儿子却不干了,于是宋穆公的后人和宋宣公的后人为争夺王位打了几十年,将强大的宋国打得奄奄一息。



袁盎说,这都是血淋淋的事实,难道太后希望看到这一幕发生在我大汉?

窦太后虽然有私心,但不糊涂,被袁盎这么一吓,就再也不敢提“兄终弟及”了。

袁盎说出了“兄终弟及”最大的病根——造成“天下二主”,破坏了“天下只能属于可唯一传承的脉系”这个法统,最终必然导致天下分裂。

周公的“父死子继”就杜绝了这个弊端,并且精妙地发明了“嫡庶之别”,规定只有嫡长子才有继承权,这就相当于“天选继承人”,出生决定一切,其他人别想动歪心思。

这种继承制度很死板,接班人由“娘肚子”决定,不论贤愚,很“不合理”。有很多人说,为什么不能折中一下,在兄弟们和儿子们中间展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嘛,多好。



有选择空间当然好,但有相应的“标准且唯一的答案”吗?如果没有岂不是引起争端?还不是又走向分裂?

所以“父死子继”、“嫡长子继承制”虽然“不完美”,但它“最不坏”,对秩序的稳定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当然,它也带来另一个极端的问题,那就是皇帝没儿子怎么办?如果“兄终弟及”连“替补席”都不能坐,谁来补这个漏洞呢?

人家周公早就想到了——过继子。

按照《周礼》,皇帝是不能绝嗣的,万一绝了也要给他续上,方法就是将“宗子”过继给皇帝,给皇帝延续香火。



所谓“宗子”就是“宗室子弟”,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挑选,以亲侄子为优先。比如,汉成帝无子而崩,就挑选了他弟弟的儿子刘欣(汉哀帝)作为他的继承人;再比如光绪帝的继承人宣统帝溥仪,也是他的侄子。

后人对《周礼》有一个解读,那就是“兄弟不相入庙”,意思是哥俩如果都是皇帝,只有一人有资格进入太庙。

这句话的分量太大了!

“入庙”就是皇帝死后进入太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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