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征程再启。正月初八,年味尚未散去,吉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吹响集结号,全体干警迅速调整状态,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迅速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紧抓春节、元宵节黄金期,密集开展执行行动,集中清理一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月5日至2月17日,共查找被执行人40余人次,拘传7人,拘留2人,执行完毕5件,达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20余万元。

执行瞬间





“惩戒+教育” 执拘联动解纠纷


执行现场

黄某与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吉水法院判决:林某需向黄某偿还借款25万余元。因林某未按判决履行还款义务,黄某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1月,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并敦促林某还款,但林某拒绝配合,以人在外地为借口拖延。今年春节前夕,执行干警前往其住所地查找也未发现其踪迹。春节期间,执行干警收到林某返家的线索,于是在正月初八复工首日驱车前往林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因林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果断将其送拘。被拘留期间,在拘留所民警的教育引导和家属劝导沟通下,林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还款。2月6日,在拘留所民警的见证下,林某家属代为履行部分执行款,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执行干警遂提前解除了林某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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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起纠纷 执行解“薪”酬

周某与赵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赵某雇用周某为其承包的工程从事木工装修。后因劳务结束后,赵某一直未支付周某劳务费5万余元,周某遂将赵某诉至吉水县法院。法院判决:赵某需支付周某劳务费52600元。因赵某未按约履行法定义务,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因赵某拒绝履行支付义务,2月6日,执行干警将赵某拘传至法院,经执行干警多次劝解,赵某仍拒绝履行,执行干警遂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赵某家属得知赵某被拘留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急忙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表示愿意付钱。2月11日,在执拘调解室内,赵某家属代缴款项15000元,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干警遂依法提前解除对其的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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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言弃 多年赔偿积案终化解

孙某与吴某、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2016年吉水法院判决:吴某、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需共同连带赔偿原告孙某各项损失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吴某、王某拒绝给付赔偿款,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过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被执行人的行踪不定,该案进入终本程序。在今年春节前夕,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吴某、王某已返乡过年,于是执行干警立即出动,将其二人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主持调解,被执行人现场履行了10万元执行款,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一场跨越多年的积案终于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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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开新局,实干谋新篇。新的一年,吉水法院将以崭新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创新执行举措,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胜诉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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