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起动迁安置房诈骗案引发关注。老薛因动迁分得四套安置房,在朋友老祝和中介小缪的怂恿下,将一套准现房同时卖给了四名买家,收取175万元首付款。收到钱款后,老薛将其用于享乐,很快便挥霍一空。但是,交房的日子到了,老薛却交不出房,最终,法院判决老薛退还首付,并支付325万违约金。后续,他又将未建成的三套房低价出售12次,累计骗取1060万元,最终,三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批捕。这一案件暴露出动迁安置房交易中的巨大风险,也为购房者敲响了警钟。



一、“一房多卖”都犯了哪些罪?

首先,老薛、老祝和中介小缪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在此类案件中,如果卖家因客观原因无法交房,通常属于民事纠纷;但老薛明知房屋已售仍反复签约,且将资金用于挥霍而非履约,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已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

除此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老薛与中介合谋虚构房源,买家即使签约也无法获得产权,合同自始自终是无效的,购房款需全额返还。

二、动迁安置房交易风险解析

在这里还是要提醒大家,购买安置房有风险,大家一定要谨慎。目前来看,购买安置房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1、可能无法办理过户。安置房的性质比较复杂,如果是现房,且其属性为商品房,可以正常办理过户,则风险较小,但是,有一部分安置房的属性不是商品房,可能无法办证,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易、过户,这也就意味着房子无法真正属于我们,对于购房人来说风险还是比较大的。如果是期房,或者产权证办理周期长,在此期间房屋可能被抵押、查封或二次分配。案例中老薛的三套安置房则是期房,还未交付,而他也这是利用了这一点,又骗到了1060万元。

2、低价可能会带来陷阱。安置房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价,但低价背后暗藏风险。在该案件中,老薛则是利用买家“捡漏”心理实施诈骗。与此同时,安置房的价格虽然美丽,但是其质量可能会较普通的商品房差一些,我们最好能够现场看房,再决定是否购买。

3、资金监管缺失。正规的商品房交易需要买家将房款存入监管账户,但安置房交易时,往往都是直接由买家转账给卖家。该案件中,老薛正是利用这一漏洞,将千万房款挥霍一空。

三、购买动迁安置房的避坑指南

为了防止更多人掉入此类骗局,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份购买安置房的避坑指南。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核实房屋“真身”。我们在购房时,可以要求查看《动迁安置协议》原件,确认房源地址、面积及权利人。与此同时,我们还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的性质、状态等,核实房屋是否能够过户、是否被抵押或查封。如果房子无法办理过户,或者产权不明确,那么最好不要购买。

二、注意保障资金安全。首先,购房时一定不要使用现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并在支付时进行备注。其次,签约后仅支付少量定金,定金不超过总房价的20%。第三,也是最关键的一点,要求建立监管账户或共管账户托管资金,约定“过户后放款”。

三、注意审核合同条款。首先,在合同中要对房屋的性质、价格、过户时间等条件进行明确约定,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比如说:若房屋无法过户,卖方需双倍返还定金。除此之外,还可以在合同中加入“卖方承诺房屋无其他买家”条款,违约则承担高额赔偿,以此来降低房子在过户前被一房二卖的风险。如果是通过中介购房,可以要求中介出具《房源真实性承诺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安置房的交易通常发生在熟人之间,正因如此,大家往往会降级防备心,忽略签合同、看房等重要环节,而这也埋下了纠纷的种子。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购房时切勿轻信熟人或熟人推荐,遇到“限时低价”“催促签约”等话术时,务必冷静核查,确认房子不存在其他问题、能够顺利过户后再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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