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贾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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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破产清算时,职工债权的实现一直是法律实践中的一大焦点。若企业不幸破产清算,劳动者还能要回应得的钱款和补偿吗?怎么要?找谁要?具体该如何操作呢?本文将为您梳理相关法律知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出双向建议。
一、单位破产,劳动者可以主张哪些补偿?
企业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根据《企业破产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企业破产中可以主张多种经济补偿,统称为“职工债权”。
一是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企业以破产为由解雇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二是未缴纳的社会保险金。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企业破产未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张补缴。三是其他权益。诸如正常的工资、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等。
二、职工债权如何实现?
职工债权无须申报。公司一旦破产清算,人民法院会同时指定管理人,届时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实践中,管理人一般通过调阅劳动合同、前往社保部门调取社保缴纳记录、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管理人会选择在企业的住所地张贴、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或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向所有债权人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职工也可以主动向管理人提供反映职工债权的相关材料,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职工债权优先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职工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会清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才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劳动仲裁不再前置。用人单位进入破产程序后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缴纳、补偿金等属于特殊情形的劳动争议,应当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规定的原则适用于《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处理,即劳动仲裁在破产程序中的职工债权确认案件中不再作为前置程序。但职工一般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相应的款项。除非职工对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调查结果有异议,并且向管理人提出要求更正后,仍然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给企业和劳动者的建议
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劳动者应积极应对,相信法律。建议劳动者主动了解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企业清算人、清算组的组建、债权人会议的召开等,可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或者自行通过抖音、deepseek、上网等方式了解学习,避免因忽视程序而失去主张权利的机会。
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支付记录、通知单、劳动合同等证据,以证明自己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权益的丧失。这些证据是主张经济补偿金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通过诉讼程序,确保经济补偿金的合理获得。必要时,劳动者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身权益和主张权利的具体流程。
站在企业的角度,当企业面临资不抵债状况或进入破产程序后,仍然肩负着社会责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的股东应当“站好最后一班岗”,妥善处理好职工安置工作和职工债权清偿的配合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避不必要的诉讼争议。
贾特律师 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上海段和段(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副主任助理、党支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西安浐灞国际港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工作队成员、陕西省图书馆“普法惠民 伴您同行”项目公益律师
业务领域:企业合规、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合同纠纷、行政复议及诉讼
部分客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安市委网信办、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陕西契阔荣建设工程公司、西安诺圆安亲教育科技公司、西安翔盛实业集团、四川神兴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