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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我怀孕了,是我爸的孩子。”
2008年10月20日,万秀玲接到了14岁女儿汤兰兰打来的电话。
万秀玲听了心急如焚,她认为,女儿说的“爸”是房东王某,汤兰兰认房东做干爸,但在提到干爸时总是说“爸”。
所以她认为女儿是被干爸强奸了,于是她随即到女儿住的地方去要求将女儿带回家,但是女儿没有跟她走,于是她就打了女儿。
2008年10月24日,五大连池市龙镇公安分局收到了一封举报信,写信者是14岁的少女汤兰兰,信的内容让见多识广的警方大吃一惊。
“我妈妈去打工之后,爸爸就强奸了我;后来我被爸强暴了,妈妈看了也不管;我被爷爷强暴了,奶奶看到不管;我被姑父强暴了,姑姑看到不管;我被表哥强暴怒了,舅妈看到不管……”
“他们播放黄碟之后,轮流强暴我,我爸爸负责收钱......”
汤兰兰称自己从6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以及老师、村干部等十多人强奸、轮奸,时间长达7年之久。
6岁就被强暴,太令人发指了,警方被震惊了:这还是人做的事吗?
不过警方当时也怀疑此事的真实性,毕竟这样的事太耸人听闻了,而且上面没有地址和联系电话,会不会是恶作剧?
可是两天之后,写信人汤兰兰出现在公安局,陪同他们的还有两个成年人——寄宿的房东、干妈李忠云。
在公安局,汤兰兰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一五一十地陈述了自己的遭遇:包括被多人、多次强奸、轮奸的细节。
干警听了怒发冲冠,他们立刻带汤兰兰到医院做了相关检查,结果证实,小姑娘确实有过性行为。
警方立即行动,传唤了嫌疑人。
结果汤父汤继海、汤母万秀玲、徐XX、王XX、李XX、于XX等6名被告人在第一次警方讯问时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而陈春X、纪广X、梁利X等三人则在被看守所羁押期间主动供认了犯罪事实。
换言之,11名被告人里面有9名被告人非常干脆地承认自己奸污过汤兰兰。
于是,检察院立即批准逮捕这11名嫌犯。
司法机关经过长达两年的调查,获得了足够证据后,最终将包括汤兰兰母亲在内的11人分别判处5到15年有期徒刑刑。
刘长海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汤父汤继海以强奸罪、强迫卖淫判处无期徒刑
罪犯奸污少女丧尽天良,被判刑罪有应得,人心大快。
可是,此案却出现了反转,黑河中院判决后,汤兰兰的母亲等人当庭翻供,说自己和其他人遭到了刑讯逼供,女儿汤兰兰是被房东强奸怀孕,在对方威逼下敲诈大家,这才酿成冤案。
2010年,汤案犯罪嫌疑人以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为由,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汤兰兰的母亲万秀玲说自己遭遇了刑讯逼供,还因此跳楼。
汤继海对记者说:“我父亲在看守所因为刑讯死在那里,我在审讯过程中遭遇刑讯,被打掉两颗牙齿。”
汤兰兰同村的表姑刘X英拿出了汤兰兰“敲诈”证据,一段汤兰兰的电话录音。
电话中,汤兰兰说她的丈夫和弟弟将其强奸,要对方拿一万元,不然的话就将其送“进去”。
一时间真假莫辨,疑窦丛生,此案真相到底是什么?
汤兰兰在检举信中说,六岁那年母亲去打工,父亲将自己强暴。
之后,汤兰兰的爸爸多次叫上村民来自己家,一边放影碟,一边对村民们说可以“让我姑娘陪你们玩玩”。
而其母则在一旁说“不能白玩,必须给钱”。
然后,他们只需要花30到50元钱,就能满足兽欲。
汤兰兰如果表示不从,就会被爸妈绑起来狠打!一直打到她服服帖帖为止!
这哪里是检举信,简直是血泪控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