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8日11时50分许,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沐爱镇金坪村2组突发山体滑坡。灾难发生后,救灾工作迅速开展,然而,个别网民为吸引流量,借机发布涉灾害类谣言,此类谣言不仅会误导公众,浪费宝贵的救援资源,还会加剧社会恐慌,甚至引发次生灾害。对于此类谣言,凉山公安依法严厉打击,现公布两起典型案例。
一、典型案例
01
2025年2月9日,网民周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图文称“四川省凉山州美姑县发生一起滑坡事件,造成29人失联”,经查,网民周某为吸引流量,收集网络上的相关信息后,编撰了该篇虚假信息并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针对其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网民周某作出处理并责令其删除相关内容。
02
2025年2月11日,网民许某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图文称“四川省凉山州发生重大山体滑坡灾害”,经查,网民许某某为吸引流量,收集网络上的相关信息后,编撰了该篇虚假信息并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针对其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网民许某某作出处理并责令其删除相关内容。
二、如何正确应对灾害类谣言
不轻信、不传播
对于来源不明、内容夸张的信息,尤其是涉及灾情的数据、图片或视频,不要轻易相信和转发,避免成为谣言的传播者。
多验证、勤核实
关注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权威媒体等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早举报、止谣言
在社交媒体或网络平台上发现涉灾害类谣言,可以及时使用平台的举报功能,还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网信部门举报,协助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三、普法课堂
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或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终审:蒋映春
编审:阿比伊木
责编:邹湘
编辑:何君
来源:凉山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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