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鄂州决定在全市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制定了《鄂州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其中,方案明确了重点治理区域,其中包括:

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重点站场枢纽,旅游景点、商圈等重点场所,以及出租汽车违章高发多发区域。


重点治理行为包括:

■ 出租车拒载、绕道、议价、宰客、甩客、辱骂乘客、强行拼客拉客、违规收费、漫天要价、不打表计价、私改计价器等行为;

车内吸烟、车内异味、不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车容车貌不整洁、服务态度差等行为;

■ 网约车线下揽客、无故爽约、平台违规派单、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线上线下不一致等行为;

■ 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变道、加塞、超速、违法停车,不文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行为;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冒充、“克隆”巡游车,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开展非法营运等行为;

■ 在出租汽车站区不按顺序排队、不服从调度组织、喊客拉客、倒客等行为;

此外,我市现有400合双燃料巡游出租车,拟在未来4年全部更新为新能源出租汽车,今年计划更新200合巡游出租车,确保车辆更新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推进。

来源 :综合鄂州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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