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说是免费体验,结果很快就开始卖课了,各种话术诱导你买。”近日,一些不良商家盯上了老年教育这块“香饽饽”,以“办老年大学”为幌子,诱导老年人掏钱购买高价课程和商品,赚取高额利润,导致一些老年人掉入消费陷阱,甚至为此背上贷款。

近几年,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银发经济成为经济热词。而今,老年教育领域出现上述乱象,反映出供需失衡和监管薄弱的问题。一方面,很多老年人面临社会交际面缩小和自我价值感降低的心理落差,对社交和学习保持着强烈的兴趣。同时,部分家庭还存在“空巢”现象,若子女对其关心不足,老年人出现情感空缺,则更容易被不良商家的糖衣炮弹击中。

另一方面,正规公办老年大学严重不足且分布不均。中国老年大学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4月,全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学校)已达7.6万所,但只能满足8%左右有需求的中老年人。东部以及沿海省市的老年大学(学校)数量相对集中,与西部地区形成强烈反差。

在这种情势下,社会力量成为重要的补充。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指出,“建设国家老年大学,推动面向社会开放办学”。但同时,社会对银发经济的理解仍存在偏差,一部分人会将其简单粗暴地与“赚老人家的钱”画等号,而忽视了对产品和服务品质的追求,甚至出现商业诚信问题。

同时,监管不足使得这类行为趋向泛滥。我国目前虽尚未针对老年教育立法,但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而一些招摇撞骗的机构,并不具备资质却明晃晃顶着“老年大学”的名头面向老年人混淆视听,应及时依法查处。

其中还有一些培训机构与民办“老年大学”以“合作办学”为名,将推销课程植入日常教学,所谓“讲师”也只是经过话术培训的销售人员。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针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明确了警告、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但如何织密监管网络,精准打击针对老年人的套路骗局,现实中也还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

市场运行有其规则,但不能完全指望其“自我净化”,主管部门需要针对老年大学的准入和教学做好审核,并对办学过程中的收费和广告宣传实施有效监管。同时,引导高校、企业和社会以优秀教育力量支持老年教育,鼓励子女参与老年人的学习规划,增强其辨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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