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2月13日电(记者李凡)记者13日从贵州省民政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民检察院等23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若干措施》,从促进平等接受教育、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加强心理健康关爱、强化法治安全教育等方面入手,进一步提升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为促进流动儿童平等接受教育,措施提出,贵州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政策和“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儿童就学政策。在划定招生片区范围时,将统筹考虑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社区的流动儿童就学需求。同时,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力度,巩固提高流动儿童就读公办学校或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比例,确保所有适龄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为进一步提升在教育方面的关爱服务水平,妇联、教育等部门每年要面向流动儿童家庭至少开展1次家庭教育指导;学校将流动儿童纳入心理健康关爱重点对象,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每学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测评,并为有需要的流动儿童安排成长导师,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和心理慰藉等服务。

  此外,措施还提到,贵州将强化流动儿童法治安全教育,持续推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将带头在偏远乡村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1700余名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将重点面向乡村学校,多形式普及“自护教育”“防范校园欺凌”等法治教育内容。

  2024年,贵州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首次开展了流动儿童监测摸排,截至去年底,贵州有流动儿童18.79万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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