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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设固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的

公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结合泊头市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新增设非现场执法设备点位,公告如下:

一、固定测速设备点位、限速值:

1、泊头市338国道K115+520米高速口测速南皮方向,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2、泊头市338国道K115+520米高速口测速武强方向,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3、泊头市106国道K226+780米严铺测速献县方向01,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4、泊头市106国道K226+780米严铺测速献县方向02,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5、泊头市106国道K226+780米严铺测速武邑方向01,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6、泊头市106国道K226+780米严铺测速武邑方向02,实行机动车限速70km/h

以上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删除)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

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不足8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

不足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

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下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

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不足8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

不足10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

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1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以上未达到

2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20%以上未达到

5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不足8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

不足10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

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 8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80%不足 10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

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

以上未达到5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

以下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

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

速未达到1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不足8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80%不足100%的;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100%的。

以上固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2月20日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

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泊头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13日

编辑|资小讯

校版|张博文

审核|郑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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