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档电影《哪吒 2》上映后广受关注,可令人气愤的是,它遭遇了盗录盗播的黑手。在一些电商平台,有人竟以 1.9 元的低价售卖 “枪版” 资源。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电影创作者的心血,还破坏了电影市场的正常秩序。今天,华资律所来春雷律师就从法律和知识产权的角度,好好聊聊这个事儿,同时解答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
先给大家讲个类似的案例。之前有个叫小李的人,他在影院看热门电影时,偷偷用手机拍摄了整部影片,然后放到自己的网店上售卖,售价虽然不高,但销量可观。后来版权方发现并报警,小李最终被追究了法律责任。
回到小红书售卖 “枪版”《哪吒 2》的问题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满足下面这些条件,就很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首先,得是以盈利为目的,那些在小红书上卖 “枪版”《哪吒 2》的人,明摆着是想赚钱,符合这一点。
其次,他们传播的 “枪版” 资源是未经版权方许可的,这就侵犯了版权方的复制权、发行权等权利。而且 “枪版” 电影画质、音质往往很差,严重影响观众的正常观影体验,也损害了电影的市场价值。
当这种侵权行为达到 “情节严重” 的程度,比如售卖数量多、获利较大等,就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像刚才说的小李,因为售卖数量较多,非法获利达到了一定标准,最后就被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判了刑还罚了款。所以,在小红书上售卖 “枪版”《哪吒 2》,很有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盗录电影还拿去赚钱,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可不容小觑。还是拿前面小李的例子来说,他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就是要赔偿版权方的经济损失,还面临着刑事处罚。
从刑事处罚角度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盗录电影并以盈利为目的传播,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要是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以及 “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法律都有明确的认定标准,比如非法经营数额、传播范围、对版权方造成的损失等。像小李,因为他售卖 “枪版” 电影非法获利较多,传播范围也比较广,就被判处了有期徒刑,还缴纳了高额罚金。
所以,那些想着靠盗录、传播电影赚钱的人,可得掂量掂量,一旦被抓,后果非常严重。
传播枪版《哪吒 2》下载链接和直接售卖 “枪版” 影片,虽然形式有点不一样,但本质上都侵犯了电影的版权,在法律责任上也很相似。给大家举个例子,小张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分享了枪版《哪吒 2》的下载链接,还引导很多人去下载。后来被发现,他和那些直接售卖 “枪版” 的人一样,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讲,传播下载链接同样侵犯了电影版权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管是直接售卖 “枪版” 影片,还是传播下载链接,只要是以盈利为目的,情节严重的,都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就算没有直接盈利,但传播行为影响了电影的正常传播和市场秩序,导致版权方利益受损,也会构成侵权违法。就像小张,虽然没有直接卖钱,但因为他传播链接,让很多人免费看了盗版,影响了电影票房,最后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不仅要赔偿版权方,还受到了行政处罚。
所以,别以为传播个下载链接没什么大不了,同样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电影是众多电影人辛苦创作的成果,盗录盗播行为就像电影产业的 “毒瘤”,严重阻碍了电影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作为观众,要坚决抵制 “枪版” 电影,支持正版,同时也要明白这些行为背后的法律风险。如果发现有人售卖、传播 “枪版” 电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一起守护电影的版权,让电影产业能不断创作出更多优秀的作品。
要是大家还有其他关于版权保护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律所。
▌专业领域
在企业诉讼、仲裁、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具有独到思路,业务范围涉及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股权、金融借贷、婚姻继承、劳动纠纷、征地拆迁等领域,在商事投资、股权争议、企业家权益保护、股权激励制度的构建与实施、公司顶层架构设计、股东投资风险防范和控制、公司日常法律风险防范、重大刑民交叉案件、涉经济类刑事案件等领域均有丰富经验。
▌执业领域
来春雷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担任过中学教师,九年政府机关工作经验,对于政务文化和政府体系运转程序有一定的了解。
参与处理过民商事纠纷逾三百余件,实践经验丰富,担任过天津市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
曾任九三学社天津市委参政议政专家、市委法律专委会委员。对于房地产相关争议和征收拆迁领域有独到见解和办案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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