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宣城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公司污水超过排污许可,宁国永利化纤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款3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宣环﹝宁﹞罚﹝2025﹞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外排口井窖内发现污水呈乳白色,并排放至厂外污水管网,经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出口、厂区内污水管网和厂区门口污水管网采样监测,结果显示COD数值分别为9.40*103mg/L、8.60*103mg/L、1.73*103mg/L,分别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许可限值(350mg/L)25倍、23倍和4倍。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表(五),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32万元。


来源:信用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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