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今年3月15日起,全省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不含海洋石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船舶制造等行业企业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后续,标准化建设情况将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和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力手段,山东明确,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为本行政区内二级、三级和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定级部门。企业应当自主开展标准化建设,做到全员参与,除符合定级办法要求的共性条件外,申请二级定级的企业申请之日前3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事故起数、千人重伤率、伤害严重率等逐年下降或者持平,曾被定为三级及以上等级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行业领先的新设立企业,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有效运行3年以上,可直接申请二级定级。申请三级定级的企业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统计分析事故起数、千人重伤率、伤害严重率等逐年下降或者持平。
据介绍,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协调有关部门从安责险优惠、工伤保险费率下浮、优先提供信贷、优先评先评优等方面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定级。标准化建设情况是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停产后复产验收时,原则上按照标准化等级优先进行复产验收。
具体办法参见: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
(大众新闻记者 付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