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委林思铭今天(12日)表示,民进党无差别发起“大罢免”,只是毫无理由的仇恨动员,根本说不出理由为何要罢。针对选罢法连署加严修正案覆议被否决,他说,选罢法修法已通过,“大罢免”第二阶段连署应检附身份证。
国民党前立委陈学圣、助理教授何志勇今在直播节目“志圣鲜思”,邀请林思铭,讨论“大罢免”僵局一事。
林思铭首先批评,民进党无差别发起“大罢免”,只是毫无理由的仇恨动员,根本说不出理由为何要罢,只会说立法院提案导致“行政部门”窒碍难行,但事实是这些预算都只是冻结,且冻结百分比都不高。
林思铭强调,立法院预算审查冻结“行政部门”稀松平常,只要预算达成预期效益就可解冻其余预算,这是对行政部分预算执行效益的监督,如果都不用监督就是“独霸”。
陈学圣分享过去担任立委经验,表示有时预算解冻就安排在下个会期,甚至书面、专案报告就可解冻,以确保“行政部门”预算精准执行。
针对罢免连署是否检附身份证一事,林思铭说,上会期已通过要检附身份证,“行政院”提覆议也已在昨日被议会否决,因此,赖清德应该在10日内公布行政后的新法。目前第一阶段国民党已被送件37案,仍适用旧法;然而第二阶段“地方选委会”审查需15天的时间,届时新法公布就应适用新法。
林思铭强调,虽然“中选会”主委李进勇说罢免提出时仍适用旧法,但这仅是李进勇针对选罢法131条的个人看法,但程序要从新,应适用新法。否则如果不需检附身份证,则二阶段资料都可以抄一阶段的原资料,很多地方党部都很熟悉资料,拿来抄一抄就可以去连署。
何志勇举例,美国没有身份证,投票要先注册,而参与罢免投票者必须是先前已注册投票的选民。他们在经选务人员核对注册留下的个资以及亲笔签名后,始准连署罢免,就是要确保是本人参与。既然现在岛内投票要出示身份证,是同样的道理,要确保是本人,为何罢免连署不用?陈学圣也说,过去提倡罢免要附身份证是民进党的主张,不懂为何现在要反对。
陈学圣进一步分析,现在民进党推动“大罢免”,是因为现在民进党没有什么好损失的,不“大罢免”的话就是持续蓝白联合,民进党配合在野;但如果“大罢免”成功罢掉几席,未来就有机会不被在野党掣肘,反正“大罢免”用的也是政府的钱,但造成的社会损失难以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