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 14:00—
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
申请入口上线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要求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决策部署,按照《乐山市2025年加力扩围促消费12条措施》精神,乐山市自2025年1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个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在乐山市参与政策的销售主体处交售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给予200元/辆定额补贴,可叠加国、省补贴。
(二)销售主体旧车回收补贴
对参与政策的销售主体完成售新、收旧,并将回收物交给参与政策的回收主体形成闭环的,给予40元/辆的旧车回收补贴。
补贴申请
为便利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电动自行车更新两项补贴统筹进行一次申报和审核,所有申报资料均由销售主体统一提交。
01
申请方式
参与政策的销售主体通过乐山市电动自行车补贴申报平台提交消费者个人信息、售新信息、收旧凭证、回收主体的回收回执及有关佐证图片资料等。
02
申请时间
自申请入口上线之日起至2026年1月10日。若补贴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则平台申报端口关闭。
03
资金总量及补贴方式
资金总量300万元。其中,个人消费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总量250万元,采取销售主体垫资、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补贴,每人限补贴1次;销售主体旧车回收补贴资金总量50万元,申请审核通过后拨付到销售主体预留银行账户。补贴按销售主体提交申请的先后次序审核发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销售主体如何提交申请?
一起来看一下
申请入口
方式一:销售主体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选择“电动自行车”端口进入申请提交页面。
方式二:微信搜索关注“乐山商务”官方公众号,点击“以旧换新”菜单栏选择“乐山促消费补贴”进入小程序,选择“电动自行车”端口进入申请提交页面。
申请资料填报
进入“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申请端口后,下滑至“提交申请”处按照要求填报相关资料提交申请即可。
销售主体提交补贴申请后,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申请的受理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核准两项补贴金额后,按程序发放补贴到销售主体预留银行账号,原则上每月兑付补贴不少于2次。
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政策
参与销售及回收企业
乐山市2025年参与电动自行车更新补贴政策销售企业127家,回收企业6家。
扫码查看参与企业名单
▍内容来源:招聘会
▍图文编辑: 新乐山(转载授权请联系微信: xlsb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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