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公安分局关于在2025年元宵节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为确保红山区2025年元宵节活动期间系列活动绝对安全,防范无人机等违法违规飞行滋事肇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管制区域和时段:
管制区域:赤峰市红山区区域全境。
管制时间:2025年2月12日17时至2月12日23时。
二、管制对象:
包括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包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无人机、穿越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的飞行器。
三、管控措施
(一)在严管时间和区域内,禁止未在红山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部门报备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飞行“低慢小”飞行器。请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
(二)在管制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低慢小”航空器采取管制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特此通告。
赤峰市公安局红山区分局
2025年2月11日
来源:红山公安
总监制|郭景全
编辑|王晨雨 一审|吴 凡
二审|陈秀俊 终审|聂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