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网约车徐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但他放着好好的活儿不拉,却通过这个身份不断碰瓷捞偏财。



徐某碰瓷的功夫很是深厚,两年来从未失手过。直到遇到同行老于,才让徐某体会了一把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的滋味。

事情是这样的。2024年某天,老于驾驶自己的出租车,在沈阳和平区某处于徐某的车辆相撞,经交警认定,老于全责。

事后,徐某声称自己右腿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膝髌下脂肪垫损伤,要求老于和保险公司,承担所有损失共2万元。

在得到老于和保险公司的拒绝后,徐某将二者告上了法庭。

在庭审中,保险公司指出徐某存在明显的碰瓷嫌疑,在此次事故发生前的7个半月时间,徐某共向保险公司报了11起交通事故案件。

索赔的车辆停运损失市场,总计高达101天,且部分时间存在重叠。

最终,在法院的认定中,徐某作为具有20多年驾驶经验的司机,应知道机动车碰撞的后果,却数次积极追求该种结果,应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根据相关法律,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此,法院驳回了徐某的诉讼请求,并责令其承担案件受理费500元。

不仅如此,徐某的行为还涉嫌了故意诈骗,将面临刑事诉讼的风险。

在网约车行业,不少网约车司机在营运中遭遇交通事故,在无责的情况下,均可以向责任方索赔停运损失,法院一般情况下,也都会支持。

但通过徐某的案例,给了广大司机一个提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故意碰瓷。更重要的是,不要频繁发生类似交通事故,即便是客观真实的被撞,但法律面前也很难自辩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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