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公布《阜康市G7京新高速“9·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据报告显示:2024年9月24日22时36分许,G7京新高速公路2788公里+800米处,发生一起高速公路客运车辆追尾大型货运车辆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67.9万元。
2024年9月26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对阜康市G7京新高速“9·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的通知》,对该起事故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认定,阜康市G7京新高速“9·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该事故调查报告原文如下——
阜康市G7京新高速“9·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信息来源:昌吉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