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工信局:

按照《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关于印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7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26日


来源 │内蒙古商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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