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2月起,许多新政策将生效,例如:规定关于人民公安监察机关的职能;保险经营领域的行政违规行为,罚款最高可达2亿越南盾;老师若开设课外补习必须登记执业,外语不再是高中考试必考科目等。
1.人民公安监察机关职能新规定
政府于2024年12月25日颁行第164号《议定》,规定人民公安监察机关的组织与活动。
关于人民公安监察机关的职能,第164号《议定》明确规定:人民公安监察机关在其任务和权限范围内,协助同一级的公安首长履行关于清查工作的国家管理,接见公民,受理申诉、检举,防打贪腐、消极行径;依法进行巡视、接见公民、解决申诉与检举、防打贪腐和消极。
监察的对象包括:公安部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个人。
越南各机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遵守越南公安部国家管理范围内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法律。
外国机关、组织和个人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领土内,遵守有关保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法律规定,在越南公安部的国家管理下进行活动。
第164号《议定》自2025年2月10日起生效。
2.保险经营行政违规行为最高罚款2亿越南盾
政府2024年12月30日颁行第174号《议定》,规定对保险经营领域的违规行为之行政处罚,该《议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生效。
第174号《议定》规定行政违规行为、已完成的行政违规行为和正在进行的行政违规行为;每项行政违规行为的处罚形式、处罚金额与克服后果的措施;被处罚的对象;按职权对保险经营领域的行政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具体处罚金额,以及制定笔录的权限。
对于保险经营领域的行政违规行为,对组织或个人的主要处罚形式是罚款。
对于相同的违规行为,组织、单位的罚款是个人的两倍。在保险经营领域犯有行政违规行为的个人最高罚款为1亿越南盾,对组织、单位的最高罚款为2亿元。
3.课外补习教师必须登记执业
教育与培训部2024年28号《通知》规定,对幼稚园、普通教育单位及成人教育单位进行专业清查,自2025年2月10日起生效。
该部2024年第29号《通知》规定:自2月14日起,课外授课教师必须登记执业。该《通知》第六条规定,教师、单位或个人开设课外补习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办理执业登记;将补习科目、补习时长、地点、形式、补习时间、补习教师名单、费用等资讯在电子资讯网站公开或在补习机构办事处公开发布。
此外,教育与培训部2024年第30号《通知》规定,自2025年2月14日起,六年级的招生指标只采用录取考试,初中入学每年只进行一次。录取标准将由教育与培训厅具体指导,确保录取公平、客观、透明,适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根据《通知》规定,自2025年起,高中十年级的招生方式分为:录取考试、入学评审和考试与入学评审相结合三种方式。对于录取考试方式,各地方统一进行考3科,包括:数学、语文以及教育与培训厅选择的第三科或试题,但不得连续三年选同一科。
来源:西贡解放日报
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