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去世后,原本大家都在猜测,汪小菲要怎么样做才能拿回孩子的抚养权?
但现在结果出来了,几乎没费什么周折,小S和她妈就把孩子还给了汪小菲,并希望汪小菲和现任妻子能够善待孩子。
之前大家都在猜,以小S和她妈之前的表现来看,不太会轻易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因为之前大S立的遗嘱里,约定她的遗产大部分归属于孩子,她妈只能拿到四分之一。
那么按照我们这边的常规想法,都觉得只要他们能继续把孩子控制在手里,就可以基本上掌控大S的全部遗产。
现在,大家都有点傻眼,因为谁也没想到汪小菲这么容易就会拿到抚养权,并且接下来可能会把孩子带回北京。
为什么呢?
因为台湾的《民法》就是这么规定的,亲权和继承权是分开的,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给了大S,但汪小菲的亲权是血缘基础上的客观事实,是不能剥夺的。
所以,当大S去世之后,汪小菲就会在亲权优先的原则之下,自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小S和她妈会拿孩子的抚养权做文章。
很显然,这不是因为她们善良,或者是大度,而是在她们了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之后,知道自己没有什么胜算。
更何况,毕竟小S和她妈跟孩子之间隔了一层,远不如汪小菲的血缘关系密切,她们也未必愿意把孩子留着当拖油瓶。
至于具俊晔,就更是连提都没提。
之前的另一种分析认为,汪小菲虽然按照法律规定有比较大的胜算,但因为涉及两岸之间的法律执行问题,所以可能会很麻烦。
比如我在大S去世的当天,用deepseek分析之后,结论也是认为汪小菲索要抚养权的胜算比较大,但执行可能会比较麻烦。
而现在的事实是,情况比之前估计的都要简单。
所以看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多少有点愕然,心情也比较复杂。
怎么说呢,就是感觉他们对法律的态度还是比较严肃的,是把法律规定当回事的,而没有把法律完全当成利益斗争工具。
之前大陆这边各种讨论沸沸扬扬的时候,一个台湾律师就很淡定地说,汪小菲这次都不用费什么事,就会自动恢复对孩子的抚养权。
也是在这个律师的评论的截图里,很多人第一次知道了亲权这个概念。
但如果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们这边呢?
因为我们这边实际上没有亲权这个概念,所以孩子的抚养权作为权利,经常是可以继承的。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给了母亲一方,即使母亲去世,父亲一方也并不能自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往往还需要经过一番司法层面的斗争,还不一定有什么胜算。
顺便说,咱们这边的民法在很长时间里,其实都是在学习台湾民法的,但在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和婚姻之类的问题上,咱们这边的规定不如台湾。
这次算是一个现场教学吧。
最起码是亲权优先于财产权这样的基本观念,可能会被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到,在发生类似情况的时候,法院能参考一下。
因为人家这个规定确实更合理,而我们的很多判决经常会让人觉得不怎么合理。
此外,在遗产处置方面,也要看后续双方的进一步磋商和配合。只要双方的出发点和目标都是为了孩子好,其实也还是好解决的。
但毕竟不是小数目,所以可能并没有那么容易解决。
如果想要处理得干净利落一些,那么比较简便的办法就是及时在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对财产进行清点并造册,约定后续的处置方式。
有趣的是,咱们这边还莫名其妙的把张兰和汪小菲的抖音跟微博账号都封了,也没有说有什么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