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贵州银行原党委副书记、行长许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查,许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漠视组织原则,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公款购买物品归个人使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及购物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损公肥私,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婪无度,“靠金融吃金融”,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此前,贵州银行前董事长李志明已被查。2024年1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称,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经查,李志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权力观扭曲,为获取个人升迁,搞政治攀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贪婪无度,靠金融吃金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申请贷款、租赁商铺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李志明利用担任湖北银行副行长,贵州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