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采购监管制度

——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



导语:杏林职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等规定,及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要求,特编制公立医院《大额采购监管制度》,包括总则,监管组织、范围、原则、内容、方法,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可供公立医院参考。
目录

一、总则

二、监管组织

三、监管范围

四、监管原则

五、监管内容

六、监管方法

七、责任追究

八、附则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医院大额采购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保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等规定,及国家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政策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大额采购监管制度,指公立医疗机构对大额采购业务实施内部监督管理的制度。

大额采购业务,本院是指应纳入“三重一大” 事项管理的大额采购项目,包括:大型医疗设备、大宗医用耗材、器械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基建修缮项目;5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支出的采购项目;未列入年度预算的追加单笔20万元以上的资金款项采购支出;医院党委认为应纳入大额采购业务的其他项目。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大额采购业务的内部监督管理。



二、监管组织

(一)行风管理领导小组

在大额采购业务内部监管工作中主要职责:

1.统筹和指导大额采购业务内部监管工作中的行风建设工作。

2.制定与大额采购业务相关的行风管理政策和规范。

3.监督检查大额采购业务中是否存在违反行风规定的行为。

4.对涉及行风问题的大额采购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5.协调处理因大额采购业务引发的行风投诉和纠纷。

(二)大额采购监管工作组

行风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大额采购监管工作组,由医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及药学、设备、工程、临床等专业有关专家为成员。

大额采购监管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完善大额采购业务的内部监管制度和流程。

2.审查大额采购项目的合规性,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供应商选择等。

3.监督大额采购项目的执行过程,确保采购活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对大额采购项目的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关键环节进行监控。

5.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大额采购业务的监管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组织开展对大额采购业务的专项检查和审计工作。

(三)大额采购部门及相关组织或部门

1.大额采购工作实行“谁采购、谁负责”,大额采购部门对本部门采购管理承担部门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负总责,是部门第一责任人。

2.大额采购部门的主管部门、专业委员会等,根据各自职责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部门大额采购管理制度,并对下属部门大额采购工作进行日常监管。



三、监管范围

1.纳入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采购。

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的全部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和高值医用耗材,从采购计划申报、采购目录确定、采购价格谈判、采购合同签订到采购货物验收、货款支付等全过程均纳入监管范围。

2.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大额采购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后勤物资等的采购,以及各类服务项目的采购,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医疗设备维修保养等。重点监管项目预算金额较大、采购频次较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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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2024版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二十项核心制度汇编「附流程图」》,系杏林职苑基于《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及相关政策法规编制,欢迎关注、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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