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伪造相关证件
以“租车”名义骗走车辆
再到其他车行抵押“变现”
以为可以“空手套白狼”
没想到最终“套”住了自己
2月2日
广西柳州某租车公司员工
连同吉安市永丰县沿陂镇居民黄先生
一起向永丰县公安局
刑警大队报警称
有人用租来的车
伪造车辆证件信息
进行抵押“借款”
诈骗他人钱财
▲ 刘某租下的越野车
民警详细了解后得知
男子刘某于2024年10月
以每月4千余元的价格
在租车公司租下一辆越野车
租期半年
租金每月一付
前3个月,刘某都能正常
给租车公司付款
今年1月份
到约定付款日时
租车公司员工
发现租金迟迟未到账
也联系不上刘某
为追回损失
租车公司员工根据车辆定位
找到了停放在
江西省吉安市
永丰县黄先生家中的
被租车辆
原来,2024年10月底
刘某将自己租来的
越野车抵押给了黄先生
并从黄先生那“借走”5万元
▲ 刘某被警方传唤到案
通过核对租车公司
提供的车辆证件信息
民警发现
刘某“抵押”给黄先生的车辆
行驶证和车牌
均是伪造的
民警立即根据相关线索
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于报案当天
将刘某依法传唤到案
到案后
刘某对自己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刘某交代
他自己平时开销较大
“手头比较紧”
2024年10月份
他浏览网页时
发现一个
伪造车辆证件信息的广告
便突发“灵感”
想到利用租来的车辆
去伪造证件
再进行抵押换钱
以此来缓解自己
资金紧张的状况
正如他设想的一般
租车、办证、抵押
事情进行得非常顺利
2024年10月底
他持伪造的证件将租来的车
抵押到黄先生手中
“借”来5万元钱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
事情会这么快败露
租车公司很快就找上门
并报了警
目前
刘某因涉嫌诈骗罪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1、汽车租赁公司在出租汽车时一定要多加审核,以防车辆“莫名”消失。
2、购车人员如需购车,请不要贪图便宜,特别是购买二手车时要核实好车辆的权属。
3、如遇租赁汽车抵押套现诈骗等情况,请第一时间报警处理,避免遭受更大损失。
来源:吉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