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汽修厂修

祸从“天上”来

车辆维修对每个“老司机”都不陌生

可如果您将爱车交给汽修厂

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

爱车却被其他人驾驶

还惹上了交通事故

这可咋办???

车辆的保险公司还要赔偿吗?

让我们跟着法官一探究竟


大顶公司(化名)是车辆出租公司,常年将公司车辆批量交给文风(化名)汽修厂维修。双方有固定的微信群,平时都在群里实时沟通车辆维修进展。



大顶公司把一部车子送到文风汽修厂维修,3个月后,车辆维修完毕并送检合格。车子维修完后,大顶公司一直没来取,车子停了快一个月。

这一天,文风汽修厂把这部车交给员工小魏(化名)使用。谁知,小魏驾车外出时与小朱(化名)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魏负事故主要责任。


后来,

大顶公司问起了这车:


小朱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起诉至法院:要求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自己的损失,赔偿不足部分再由小魏、大顶公司、文风汽修厂予以赔偿。


保险公司认为,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小魏并非大顶公司允许的驾驶人,他擅自驾驶尚在维修期间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无需承担保险责任。

但小魏、大顶公司、文风汽修厂均认为,事故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先行赔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顶公司得知事故发生后,并未对文风汽修厂将车辆交给员工使用的情况提出异议,而是询问是否出险,应视为对车辆出借行为的认可。

同时,大顶公司作为投保人,亦认可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应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应视为对小魏驾驶车辆行为的允许。

另外,车辆是经维修检验合格后,在交付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故不属于《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中“被保险机动车在营业性场所维修期间发生事故保险人可予免责”的情形。



现实生活中,

驾驶维修期间的车辆

发生事故进而引发赔偿纠纷

屡见不鲜。

为避免此类纠纷,

小思提醒大家应注意以下几点:

作为修车厂

应履行好作为车辆临时管理人的义务,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不可随意将送修车辆交给他人使用;如经车主允许使用车辆,也应该留存相关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纠纷发生时有据可查。

作为车主

将车辆送修后应跟进车辆维修情况,及时取回维修完毕车辆,避免让车辆脱离自身管控时间过长;出借车辆时,应确保车辆处于适合行驶的状态,审慎审查借用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确保不存在不能驾驶机动车的情形。


作为保险公司

要按照法律规定,针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赔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确保各方对保险条款理解一致。在审查是否符合理赔条件时,应基于保险合同订立的目的,并综合考虑投保人的意思表示。对于符合理赔条件的,应赔尽赔,充分发挥保险的作用与功能。

改编自思明法院

编辑:张芯雅

视频:陈馨

校对:郑怡婷

责编:王惠传

审核:安海涛

出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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