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经结束
新的待遇享受期已经开始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最近有很多市民朋友咨询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在门诊可以享受什么医保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不仅可以按政策享受住院费用报销
门诊费用同样可以报销
具体有哪些政策?一起看看吧!
一、普通门诊待遇
相关政策
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结算案例
参保患者已签约家庭医生,本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已累计50元。本次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共花费2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100元,一般诊疗费10元。
● 本年度已达到门诊统筹基金起付线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50元(单日报销限额)
● 医保报销比例:50%
● 一般诊疗费:定额支付9元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50%+9=34元
●个人支付:166元
二、门诊慢性病待遇
相关政策
结算案例
某冠心病患者,本年度医疗费用累计0元。本次在二级医院产生门慢费用20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1500元(全部为甲类)。
● 起付线:50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1500-500=10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7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00*70%=700元
●个人支付:1300元
三、门诊特殊病待遇
相关政策
点击了解更多→
结算案例
某恶性肿瘤患者,本年度医疗费用累计0元。本次在三级医院产生门特费用100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8000元(全部甲类)。
● 起付线:50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8000-500=75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类同已办理逐级转诊手续的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500*60%=4500元
●个人支付:5500元
四、门诊保障病种待遇
相关政策
结算案例
某克罗恩病患者,年度医疗费用累计0元。本次在三级医院产生门诊保障病费用20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1500元(全部甲类)。
● 起付线:50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1500-500=10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7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00*70%=700元
●个人支付:1300元
五、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相关政策
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符合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且未纳入我市居民医保门慢病种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申请“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两病”待遇标准
结算案例
某高血压患者,年度医疗费用累计0元。本次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产生“两病”门诊费用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500元(全部甲类)。
● 起付线:20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500-200=3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5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00*50%=150元
●个人支付:450元
六、国谈药“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待遇
相关政策
参保患者申请“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保统筹基金予以支付,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 60%,纳入当期医保结算年度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后,不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点击了解更多→
结算案例
参保患者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贝伐珠单抗1支,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1500元。
● 起付线: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15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6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500*60%=900元
●个人支付:600元
更多服务站点请长按识别二维码查看
来源: 仪征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