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已经结束

新的待遇享受期已经开始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最近有很多市民朋友咨询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在门诊可以享受什么医保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不仅可以按政策享受住院费用报销

门诊费用同样可以报销

具体有哪些政策?一起看看吧!

一、普通门诊待遇

相关政策


门诊统筹待遇标准


结算案例

参保患者已签约家庭医生,本年度门诊统筹基金支付已累计50元。本次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共花费2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100元,一般诊疗费10元。

● 本年度已达到门诊统筹基金起付线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50元(单日报销限额)

● 医保报销比例:50%

● 一般诊疗费:定额支付9元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50%+9=34元

个人支付:166元

二、门诊慢性病待遇

相关政策


结算案例

某冠心病患者,本年度医疗费用累计0元。本次在二级医院产生门慢费用20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1500元(全部为甲类)。

● 起付线:50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1500-500=10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7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00*70%=700元

个人支付:1300元

三、门诊特殊病待遇

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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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案例

某恶性肿瘤患者,本年度医疗费用累计0元。本次在三级医院产生门特费用100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8000元(全部甲类)。

● 起付线:50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8000-500=75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类同已办理逐级转诊手续的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6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7500*60%=4500元

个人支付:5500元

四、门诊保障病种待遇

相关政策


结算案例

某克罗恩病患者,年度医疗费用累计0元。本次在三级医院产生门诊保障病费用20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1500元(全部甲类)。

● 起付线:50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1500-500=10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7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000*70%=700元

个人支付:1300元

五、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相关政策

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中符合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且未纳入我市居民医保门慢病种保障范围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申请“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的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

“两病”待遇标准


结算案例

某高血压患者,年度医疗费用累计0元。本次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产生“两病”门诊费用600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500元(全部甲类)。

● 起付线:20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500-200=3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5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300*50%=150元

个人支付:450元

六、国谈药“双通道”及单独支付药品待遇

相关政策

参保患者申请“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后,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由医保统筹基金予以支付,居民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 60%,纳入当期医保结算年度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经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后,不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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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案例

参保患者在“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贝伐珠单抗1支,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1500元。

● 起付线:0元

● 医保范围内可报销费用:1500元

● 医保报销比例:60%

●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500*60%=900元

个人支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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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仪征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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