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

2月11日下午15:00,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抓改革创新 促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创新生态环保国际合作,构建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情况。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伍其东介绍,目前,山东生态环境部门主要承担两项国际履约工作,一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二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山东在国家《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任务中承载着极为重要的职责。2024年,我省新增备案企业数量占全国新增备案企业数量的约五分之一,备案的行业门类多,涉及物质种类复杂,涵盖了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等多种受控用途。

为了完成履约任务,我省积极落实各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举措,一是开展了三期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简称ODS)管理淘汰能力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生产和使用ODS的建设项目管理要求,从源头把好管控和准入关;二是着重开展了ODS备案管理及全流程管控工作和丰富的履约宣传普及活动,通过监督帮扶与日常宣传的“双轨”策略,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完成备案并按时报送经营活动数据,从而稳步推进履约进程。截至今年1月,山东已有超过500家涉及受控ODS的企业完成了备案工作;三是将ODS管控物质违法违规行为纳入政府有奖举报范畴,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共同营造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当前,我省已全面停止了全氟化碳、哈龙、四氯化碳等五大类ODS受控用途的生产和使用,为国家全面完成履约任务,保护地球臭氧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上,山东提前完成履约任务,积极试点示范,截至目前,《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控的29种类污染物已全面淘汰。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纳入新污染物治理、全省生态环保规划和美丽山东建设内容,把履约工作作为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内容统筹部署。2020年、2024年分别印发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履约实施方案。2023年,建立了15个部门组成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建立专家库,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开展联合执法。2024年3月,与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了履约纵向和横向工作合力。

二是提前完成履约任务。坚持省市联动,开展起底式排查和线索动态核查,全面摸清六溴环十二烷等淘汰产能底数;组织专家指导企业科学制定停转产及拆除方案,督促企业按照计划淘汰相关产能,开展精准包保帮扶,同时统筹做好产品替代工作,帮助企业申请全球环境赠款基金,以替代促淘汰,不搞简单化、“一刀切”。经过不懈努力,我省提前3个月完成生产企业淘汰任务,提前2个月完成使用企业淘汰任务。2024年5月17日,山东省作为2个现场发言的省份之一,在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20周年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三是积极试点示范。在总结履约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省摸索出一套有序、科学、高效推进淘汰类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工作机制,被生态环境部列入第一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试点,试点建立和完善了部门横向联动机制、省市县三级纵向贯通机制以及淘汰类新污染物全链条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10项试点成果,建立了具有我省特色的淘汰类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