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做好元宵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设置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可燃放区域范围

花园东街第二处限高杆至东林路路口。(此路段元宵节当日机动车禁行,车辆可从东风路—东林路绕行)

二、禁止燃放区域范围

除元宵节可燃放区域外,城市建成区内科研路以东、北辰路以南、城东路(绥化站)以西、花园街以北围合区域均为烟花爆竹禁放区。

三、管控时间

2025年2月12日(元宵节全天)。

四、管控要求及措施

广大人民群众应当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在禁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北林区公安分局、北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相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相应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监督举报及应急电话:

消防救援:119

公安机关:110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来源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北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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