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2月10日发布《以案为镜丨三次受处分仍不知止 心无敬畏终落网》,介绍了雅安市天全县应急管理局原副局长杨钧案。
杨钧,男,1981年1月生,四川雅安人。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雅安市天全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路政中队中队长、路政大队大队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3年12月,杨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天全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4月,杨钧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4年7月,杨钧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第一次受处分:他蒙混过关心存侥幸
有冲劲、有干劲,想干事、能干事。杨钧职业生涯的前半段,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2011年,杨钧就任天全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路政中队中队长。刚上任的两三年,他在路政执法岗位上恪尽职守,长期不分昼夜地奋战在防汛抢险、抗灾救灾、保通保畅一线。杨钧凭借踏实肯干,得到领导和同事一致认可,彼时职业自豪感满满。
心平衡, 则生活稳;心失衡, 则灾祸生。2014年,杨钧“偶遇”高中时期的老同学焦某,两人不禁叙起旧来。“聊天中,得知同学从事交通工程项目生意,有自己的公司,收入不错。”杨钧坦白,看着这位老同学抽好烟、穿名牌,相比之下,自己显得寒酸起来。后来,这位老同学经常约着杨钧到高档餐厅吃饭喝酒,每逢春节之时,还会为其送上高档香烟。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看到昔日的同学过上“高品质”的生活,杨钧对金钱的追求和对奢靡生活的向往愈加迫切。“思想出现了偏差,这是我人生走偏的第一步。”杨钧回忆道,当商人好友陈某某邀约杨钧出资20万元,合伙参与其管理服务对象冯某某的砂场运输车辆柴油供应生意时,得知稳赚不赔的他便与陈某某一拍即合,并且仅用短短三年时间就从中获利60万元。
世上真有送上门的好生意?冯某某让其合伙,看上的是杨钧手中的权力,此后,为了让其在路政执法和雅康高速赔(补)偿款拨付方面提供关照,相继为其送上25.7万元现金。一来二去,杨钧便习惯并热衷于和商人打交道,常出入茶楼谈“生意”。
2019年2月,杨钧在工作时间与他人在茶楼聊天喝茶,被天全县纪委监委暗访组工作人员发现。面对工作人员的询问,他快速认错,谎称是几个要好的朋友,为了叙旧耽误了上班的时间。
2019年3月,杨钧因在工作时间与他人在公共场合喝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事后县交通运输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让其作出检讨,大会上杨钧表面上反省了自己的问题,内心却为自己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没被发现而窃喜。
第二次受处分:他贪念权钱不肯放手
侥幸是心灵的陷阱, 它用虚幻的希望, 诱你步入深渊。第一次组织的挽救,并没有将这位陷入利益“暗道”的“迷路人”知止收手,回归正道。
“第一次被处分后,我只是将检讨和反省挂在嘴上,并没有真正付诸行动去改正。”依旧目无法纪的杨钧,甚至还沾染上赌博恶习,结果一路从“线上”输到“线下”。钱包空空的他便想出向有求于他的商人老板“借钱”的方式,先后以房屋装修、投资生意等理由向商人老板索要钱款43.6万元。
俗话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当“借钱”给杨钧的商人请托帮忙之时,早被利益“捆绑”的他自然不能拒绝。2021年初,杨钧分管天全县某还建公路工程期间,负责该工程第二标段项目的商人高某某找到他,希望帮助协调砂石加工移动设备事宜,还答应事成之后支付相应的感谢费。
“当看到有利可谋的时候,第一个念头不是害怕,而是想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杨钧坦言,只要权力在手,一两次党纪处分算什么,重要是拿到真金白银。事成之后,杨钧如愿收到感谢费12万元。
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杨钧并没有将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而是想方设法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所以当发生突发情况时,杨钧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就显露出来。
2021年9月25日,天全县喇叭河村某处发生突发性山洪泥石流,导致该还建公路工程驻地一幢工板房被掩埋,造成严重损失。杨钧作为县交通运输局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和联系该还建公路项目的分管领导,却未建立规范的预警信息处置机制,存在对承建单位履职情况管理、督促不到位的情况。
2022年3月,杨钧因在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等工作中不正确履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组织再次找到杨钧谈话,了解他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但面对组织的第二次提醒,杨钧依旧没有选择如实交代问题,而是继续寻找理由搪塞隐瞒,希望能像上次一样给个处分了事。
第三次受处分:他屡教不改自食其果
“你有没有存在‘公款旅游’方面的问题要向组织交代?”
“我都是按文件要求参加培训的,不存在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的问题。”
2022年8月,天全县开展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存在相关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主动说清,当检查组找杨钧谈话时,他没有选择承认,而是矢口否认自己的违纪行为。后经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核查发现问题属实,2022年9月,杨钧因以学习培训为名变相公款旅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句话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并不陌生,在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中都能见到它的“身影”,对犯错的党员干部给予提醒和警告,既是惩戒,更是挽救,让游走在纪法边缘的党员干部悬崖勒马。
然而屡教不改是错,用一个错误去掩盖另一个错误是错上加错。杨钧在三次受到处分后,非但没有认识到组织的良苦用心,还将原因简单归结于自己运气不好,他便萌生“找关系”调动工作的念头,抱着“办事要有背景、有金钱”的错误观念,杨钧以工作调动急需用钱为由向管理服务对象冯某某借款20万元。
事后,只要是冯某某砂场的运输车辆,杨钧对其超载超限问题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时,杨钧多次“以借为名”向某石膏矿经营者杨某某索要钱款36万元,利用超限超载执法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多次进行罚款,使其运输成本大幅增加,助长歪风邪气。
杨钧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公信力。心无敬畏、行不知止,注定在犯罪的泥沼里越陷越深。2023年12月,天全县纪委监委发现杨钧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线索。
“当组织宣布对我留置调查时,想着只要我一直不承认就能‘扛’过去。”杨钧坦白,在犯罪事实面前,任何伪装都是徒劳。经查,杨钧利用职务之便,在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工程项目建设、雅康高速占用砂场赔(补)偿款拨付等工作中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07.3万元。种其因者,须食其果。直到听到自己的判决结果,杨钧才如梦初醒,无地自容。
来源:廉洁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