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潘俊田/文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将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健全支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其中,最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提出“新老划断”,即以今年6月1日为界,在这之前投建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实行原有政策;6月1日及以后投建并网的项目实施新政策。
市场普遍认为,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后,新能源项目投资收益率将发生变化,这将影响对新能源项目投资的积极性,今年6月1日之前或将出现“抢装潮”。
记者从多位经销商处了解到,目前各大光伏组件厂商都在陆续准备涨价,涨幅预计在2分/W—3分/W。有头部厂商要求经销商审查订货合同,如在本周三(2月12日)之前未付清所有款项,拟将原有购货合同作废。
新能源全面入市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提到,之所以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是因为新能源发电规模已超过煤电装机,新能源上网电价实行固定价格,不能充分反映市场供求,也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亟需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去年年中,在一场行业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陶冶介绍,2024年政府将做好新能源相关领域的制度供给工作,其中最后一项即为“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推动可再生能源进入电力市场,深化可再生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通过保障收购与市场交易双轨推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陶冶表示,当新能源占比超过20%后,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将面临较大挑战,而2024年国内风光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已经接近此值。
因为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即难以准确对新能源发电效果进行预测,电网近年来陆续出现转动惯量降低、故障特性变化、低压大量接入导致电流倒送等问题。此前,电网已经陆续开展新能源发电项目暂停并网、承载能力评估等工作。
这些费用主要由电网承担,也即“没有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责任”。山东省太阳能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张晓晖在去年的同一场行业会议上介绍:“电网公司认为,户用光伏存在‘不交税、不调峰、不分摊、不配储、不入市’问题,后续需要逐步承担相关费用。”
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之后,将和原有的火电、水电等一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电价——“价低者得”,不再执行固定电价模式。同时为了保障新能源发电项目收益,将建立机制电价制度,每年确定一定的机制电量规模,并对其设立机制电价,当市场价格高于机制电价价格区间,企业要“退钱”;而当市场价格低于机制电价价格区间,企业会获得补贴。
同时,对新能源电站项目的机制电量规模和机制电价进行新老划断。在全部电量原则上市场化的前提下,以2025年6月1日为界,6月1日之前建成并网的项目,机制电量依旧执行保障性收购,机制电价依旧执行现有政策,但不得高于煤电基准价;6月1日及以后投建的项目,保障性收购电量由实际消纳情况确定,机制电价由项目之间竞价形成。
此前广东、浙江、新疆、江苏、湖北、辽宁等省份已发布2025年新能源入市规则,明确了2025年后,投建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市场化比例将持续提升。
《通知》也指出,允许地方因地制宜确定实施时间,但最迟不晚于2025年底。
或出现“抢装潮”
一般而言,新能源项目根据上网电价确定自身收益率,当电价较高时,收益率也较高。此前,新能源项目普遍实行按照固定价格进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即发出来多少电,电网按照固定价格收多少电,新能源项目投资方可以清晰测算自身收益。
“《通知》下发后,可能会对电站开发项目产生影响,比如出现收益率不稳定,部分投资方投资意愿下降的现象,因为现在并没有确定后期的入市价格到底怎么形成。”一位头部光伏开发企业市场负责人表示。
因为新能源发电,尤其是光伏发电存在午间过量发电,晚间发电过少的现象,上网电价波动极大,部分省份曾出现过“负电价”现象,这让很多投资者对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心有余悸。
因此,光伏业内人士预计为了延续使用目前电价机制,一波企业会赶在6月1日前抢装光伏,这可能会带来光伏组件价格的上涨。
有光伏组件经销商曾告诉记者,市场上,晶科能源的光伏组件在春节前已经出现了每瓦0.03元的涨幅。 以此计算,一兆瓦的光伏项目,光伏组件成本上涨3万元。
《通知》发布后,该经销商告诉经济观察网:“节前,市场对政策落地有预期,因此,当时市场价格就已经进入博弈期。”
该经销商表示,上周五,其接到了头部光伏厂商的通知,要求经销商审查订货合同,如在本周三(2月12日)前,未付清所有款项,拟将原有购货合同作废。“预计6月1日之前出货的组件将会非常多,价格也会水涨船高,之前的低价单没有意义了。”
潘俊田经济观察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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